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1 |
2017 年10 月,安徽振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 实地考察,对建设地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当地的环保、水文、气象、 地质等有关资料,按有关技术要求编写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审批.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9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1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6月1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起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4月24 日修改);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7月1日起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1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10 月1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3月1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 年4月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8月28 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1月1日起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4月24 日修改);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1998 年11 月29 日);
(16)《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
3 号,2005 年12 月15 日);
(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改版》(国家发展 改革委令第
21 号,2013 年2月16 日);
(1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013 年9月10 日);
(19)《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保部, 环发[2014]197 号);
(20)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2015 年4月2日);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 年9月1日);
2、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三、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项目北面为木瓜山路,南 面为空地,西面为安徽亚太沃德建材有限公司,东面为空地,项目东南面有永胜村 居民.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选址周围环境示意图见附图 2.
2、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设计整个厂区分为办公生活区、生产区和仓库区,其中仓库区分为原料 仓库和成品仓库.办公生活区位于厂房北侧,生产区位于厂区南侧,原料仓库位于 厂区西侧,成品仓库位于厂区东侧.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
65000 万元,项目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