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7-01

2017 年12 月28 日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国网浙江新昌县供电有限公司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289 号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575-86016665 电子邮件: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 53-1 幢6号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575―

86252333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国网浙江绍兴新昌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新昌县澄潭镇社古村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国网浙江绍兴新昌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工 程:物资仓储楼建筑面积 840.46 O,建筑层数一层, 建筑高度 8.6m;

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面积 195.5 O, 建筑高度 3.95m.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场外、围墙、 绿化给排水、电气等.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

4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 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施工企业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类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 1.11 分包清单内容涉及到的专项工程施工需由具有相应专业等 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且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确认.投标人自行负责专项工程总承包管理、协调和 服务费.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1月19 日10 时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8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48 小时内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 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已委托新昌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代收代付. 收款单位: 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注:需通过基本账户缴纳,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 则不须另行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 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计息),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满后予以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 息).

2、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应同 时计取利息,否则视为放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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