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07-01
1 内江市环境保护局 内市环审批(2014)06 号 关于内江市聚鑫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内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及分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江市聚鑫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 《内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及分割加工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 )已收悉.

根据2013年1月11 日评审会专家咨询意见和2014年3月2日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 和"报告书"编制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和东兴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查 意见.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书" ,项目总投资

6316 万元,拟在内 江市东兴区小河口镇高崇村

7 组原内江市腾飞肉类食品有限 公司内建设.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依托内江市腾飞肉类食品 有限公司部分设施并新增 18.9 亩土地建设待宰间、屠宰厂房 (含检验、检疫、冷却分割) 、急宰化脂间,并安装相应生产 设施,建设年屠宰加工生猪 43.8 万头,年产分割猪肉 2.8 万吨,副产品

3 万吨屠宰及分割加工生产线.同时配套办公、环 保等设施. 项目经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企业投资项目备 案通知书》 "川投资备[51101114031001]0003 号"备案同意, 东2兴区商务局与内江市聚鑫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签订 《内江市东兴 区生猪定点屠宰场(A 类场)投资协议书》及内江市商务局于 《内江市聚鑫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关于改造升级达标过程中需 请主管局协调处理我司环评事项的请示》 中签字同意项目建设,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内江市聚鑫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 猪定点屠宰加工鲜销项目选址建设的情况说明》 及内江市东兴 区小河口镇人民政府、 小河口镇国土管理所、 小河口镇规划建 设管理所、 小河口镇高崇村村民委员会出具 《内江市聚鑫肉类 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加工鲜销项目选址建设的意见》 同 意项目选址建设. 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内江市东兴区 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及小河口镇城镇规划. 该项目在 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 排放.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性 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使用的原辅材料、环境保 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 "报告书"作为项目规范管理的依据,与本批复不一致 之处,以本批复为准.

三、项目建设及营运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全面落实 "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 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建设厂区

3 排水管网,并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 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大清流河. 同时, 进 一步优化废水处理方案, 确保废水经生化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和总量控制要求.

3、项目须加强运行和环境管理,防止项目运行中跑、冒、 滴、漏发生.同时,严格落实项目分区防渗措施及渗漏液收集 设施,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气控制措施.锅炉使用 电作能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送至屋顶排放;

同时,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防治项目 区恶臭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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