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01 |
1 - 隆昌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隆民领发〔2019〕1 号 隆昌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6 个实施细则的 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市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内江市委、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委发〔2018〕42 号)和《中 共隆昌市委、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 意见》 (隆委发〔2019〕3 号) ,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现将支持民 间投资和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 贵、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加强民营 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6 个方 -
2 - 面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昌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19 年5月22 日 隆昌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5月22 日印发 -
3 - 关于支持民间投资和降低民营企业 生产经营成本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内江市、 隆昌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 认真落实《中共内江市委、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 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委发〔2018〕42 号)和《中共 隆昌市委、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 施意见》 (隆委发〔2019〕3 号) ,切实支持民间投资和降低 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制定如下实施细 则.
一、降低税费成本
(一)支持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方式: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 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的企业, 自2011 年1月1日起至
2020 年12 月31 日,可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股室:税政二股 咨询
电话:
12366、3959276
(二)支持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方式: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
4 - 责任股室:税政二股 咨询
电话:
12366、3959276
(三)支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支持方式:针对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 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 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 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 年1月1日至
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 再按照实际发生额 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于 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股室:税政二股 咨询
电话:
12366、3959276
(四)对特殊困难企业实行延缴税款. 支持方式: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 工资、 社会保险费后不足缴纳税款的企业,向属地税务机关申 报延期缴纳税款后,逐级报省级税务局批准.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股室:征收管理股 咨询
电话:
12366、3959672
(五) 月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 征增值税. 支持方式: 自2019 年1月1日起至
2021 年12 月31 日, -
5 - 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股室:税政一股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