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1 |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12 月18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注09:00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
11 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 年12 月18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
11 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十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兴宁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圆盘侧财政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
11 楼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廖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0753-23961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23126 招标文件编制人:罗爱娇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
电话:0753-2223126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1 月26 日 兴宁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GDQY15MZFG11137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4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兴宁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GDQY15MZFG11137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5 招标项目内容
一、合格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 围,在兴宁区域内经营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特种行业许 可证、安全检查合格证明(锅炉、电梯(未安装电梯除外);
3、具备承办三类(含三类)以上会议的能力,具有大型会议厅(至少能容纳课桌型
100 人以上专用或多 功能会议厅),固定中型及小型会议室,承诺能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并优先提供最新房间和会议 室(提供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营业地点须在兴宁市范围内;
客房标准间不少于
80 间,餐厅至少能同时接待
200 人就餐或自助 餐(能够提供相关图片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 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必须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内的宾馆饭店,不在此采购项目范围内;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为同一个经营地点.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 《兴宁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规定》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兴宁市的实际,进行本次兴宁市党 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的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