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7-01

3 原料磨系统 (1)磨机、 选粉机、 辊 压机等设备未设置机 旁控制装置或无开机 声光信号装置. 机械伤害 (1)磨机、 选粉机、 辊压机等设备应设置机旁控制 装置, 机旁控制装置应布置在操作人员能够看到 整个设备动作的位置, 机旁开关应能强制分断主 电路, 并具有锁定装置及开关位置标志. (2)磨机、 选粉机、 辊压机等设备现场应设有预示 开车的声光信号装置.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 《水泥工厂职 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 ―

2 ― (续表) 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2)设备及传动装置的 旋转部位未设置防护 栏、 防护网、 防护罩、 护盖等防护装置. 机械伤害 (1)球磨机旋转筒体两侧应悬挂 禁止穿越 的警示 牌. (2)应在球磨机旋转筒体两端装设安全可靠的防护 网. (3)设备传动装置的旋转件外露部分应配置防护罩 或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装置, 露出的轴承应加护盖. 《水泥工厂职 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 50577) (3)进入磨机检修作业 未配 备一氧化碳、 氧 气浓度检测设备或未 进行通风换气. 高处坠落 触电 中毒和窒息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1)进入磨机、 选粉机、 收尘器等设备内部检修作 业, 应配备温度和一氧化碳、 氧气浓度检测仪器 设备, 备有电压不超过 12V 的照明灯具. (2)进入磨机、 选粉机、 收尘器等设备内部检修作 业, 应执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 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9 号)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 T 205, 做好通风换气、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和人员监 护. 《水泥工厂职 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 《密闭空间作 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 T 205)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与监督暂行规定》 ( 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9 号) (4)人员易接触的表面 高温设备未设置隔离 护栏等防护装置. 机械伤害 灼烫 (1)表面温度超过 50℃ 的设备和管道, 在人员容易 接触到的位置, 应设置隔离护栏等防护措施. 《水泥工厂职 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

4 煤粉制备系统 (1)系统设备缺少防爆 阀或防爆阀缺陷. 火灾 爆炸 (1)煤粉制备系统的煤磨、 选粉机、 煤粉仓、 收尘 器等处应装设防爆阀. (2)防爆阀应布置在需要保护的设备附近, 并应布 置在便于检查和维修的管段上. (3)防爆阀的布置应避免爆炸后的喷出物喷向电气 控制室的门、 窗、 电缆桥架, 且不应喷向车间内 其他电气设备、 楼梯口、 主要通道、 附近锅炉及 管道. (4)对防爆阀应进行定期检查, 确保完好.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 50295) 《水泥工厂职 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 ―

3 ― (续表) 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2)煤磨进出口未设置 温度 监测装置, 或煤粉仓、 收尘器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 及自动报警装置. 火灾 爆炸 (1)煤磨进出口应设温度监测装置, 煤粉仓、 收尘 器应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自动报警装置. (2)检测报警装置应定期检查、 校验, 确保完好、 准确.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 《水泥工厂职 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 (3)煤粉制备车间未设 置干粉灭火装置和消 防给水装置. 火灾 爆炸 (1)煤粉制备车间的煤磨和煤粉仓旁, 应设置干粉 灭火装置和消防给水装置. (2)辊式煤磨、 煤磨收尘器入口及煤粉仓应设气体 灭火装置. (3)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 确保完好. (4)在车间及重要设备上应设置 禁止烟火 警示标 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 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 50295) 《水泥工厂职 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 (4)煤粉制备系统所有 设备和管道未可靠接 地或煤粉仓、 煤粉秤、 煤粉除尘器及煤粉管 道等易燃易爆的设备、 容器、 管道未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火灾 爆炸 (1)煤粉制备系统所有设备和管道应可靠接地. (2)煤粉仓、 煤粉秤、 煤粉除尘器及煤粉管道等易 燃易爆的设备、 容器、 管道, 应采取消除静电的 措施. (3)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 50295) 《水泥工厂职 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 (5)煤磨系统收尘器未 设置防燃、 防爆、 防雷、 防静电及防结露措施, 或未设置温度和一 氧化碳监测, 或 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火灾 中毒和窒息 爆炸 (1)煤粉制备系统收尘设备应选用煤磨专用的袋式 收尘器, 应有防燃、 防爆、 防雷、 防静电及防结 露措施. (2)收尘器应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 并应设置 气体灭火装置, 灰斗部位应设温度监测及自动报 警装置. (3)煤磨收尘器进口应设置失电时自动关闭的气动 快速截止阀门, 并应与收尘器下部灰斗的温度报 警装置信号可靠联锁.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 《水泥工厂职 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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