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01 |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附:退还磋商保证金格式: 收据今收到: 交来: 人民币: (大写) ? 元(小写) 公章: 交款人: 收款人: 说明:a、本收据应使用正规收据(打印此表无效)如无收据可使用资金往来发 票,内容参照上表填写;
b、供应商如为成交人,则成交人应缴纳成交服务费后再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 服务费金额不与磋商保证金金额相扣减) ;
供应商未能成交的, 则退还金额为所 缴纳保证金金额;
c、如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暂停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 续;
d、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此的最终解释权.
7 2.9 响应文件递交 2.9.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 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 组应当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9.2 采购代理机构届时派专人接收响应文件. 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