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1 |
2017 年6月29 日 水利部启动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 见》,水利部近日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绿色小 水电站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实行自愿申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验、水 利部审核、动态管理.各类依法依规建设、能够基本满足下 游用水要求、无水事纠纷并具备《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 (SL752-2017)》基本条件的小水电站,均可参加创建.为 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地认真开展小水电站绿色 发展情况调查摸底,积极组织符合创建条件的小水电站开展 创建和申报,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出台有效激励政策,强 化宣传引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到2020 年,力争单
2 站装机容量 10MW 以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 1MW 以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过的电站,以及已开展绿色小水电 评价试点的电站,创建为绿色小水电站. 创建单位应当按照《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 指导意见》制定创建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依据《绿色小水 电评价标准》,电站应当采取措施,针对水文情势、河流形 态、水质、水生及陆生生态、景观、减排、移民、利益共享、 综合利用、 生产及运行管理、 绿色发展制度建设与设施运行、 技术进步、财务稳定性、区域经济贡献等
14 个方面,开展 创建,其中生态需水保障情况是创建工作一票否决性指标. 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必将更好发挥小水电在节能减 排、改善民生、修复生态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和带动行业加 快转变发展方式,提质增效升级,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报:水利部领导、总工程师、总规划师 送:水利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印数:6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