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1 |
jxf.gov.cn/)填报 或修改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为做好我市会计人员信息 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应进行信息采集,具体包 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 资格的人员;
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 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本次信息采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和属地 实施的原则,按照会计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校学生按 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即市直各部门、各 单位、市属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市本级进行信息采集,各县 (市、区)的会计人员在本县(市、区)进行信息采集,中央、省驻市单位的会计人员按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 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三、信息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自行网上填报或修改本人信 息、上传本人相关资料,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此前 已经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只需在"服务平台"上修改、完 善个人信息即可. 会计人员直接注册、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 台》(
网址:http://acc.jxf.gov.cn)或"江西会计服务" APP,点击"信息登记"栏目,按照《信息采集操作视频》依 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 交和阅读并同意本人信息真实准确的承诺函等流程操作.各 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会计人员方可进行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和办理其他业务.
四、信息采集准备材料 1.个人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像素、规格、 大小等按要求上传). 2.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最高)资格证书. 4.从事会计工作在职单位证明(单位需盖章).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 执照). 6.当地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均只需在信息采集填报系统上传电子版,除单 位工作证明格式为 JPG 或PDF 外,证件照小于 100KB,其他 资料图片不超过 5M.
五、信息采集时间
2018 年12 月18 日至
2019 年4月30 日.
六、其他要求 1.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确认的项目,是按照全国 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会计人员务必准 确完整地填写本人信息, 否则无法参加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 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选拔、总会计师 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和信用评价等相关事项. 2.为保证我市会计人员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会 计人员此次信息登记确认后,如再有信息变更的,请及时登 录"服务平台"更新信息. 3.对不进行信息采集或不完善相关信息的会计人员,财 政会计管理部门视同本人放弃信息采集登记,或不再从事会 计工作,市财政局将做相应的处理. 4."服务平台"上线使用和信息采集工作中的疑问或建 议,请及时与会计人员管理的财政部门联系. 全市财政局会计科(股)联系电话 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 联系电话 赣州市 0797-8124723 龙南县 0797-3527960 章贡区 0797-8195868 定南县 0797-4295309 经开区 0797-8160095 全南县 0797-2608693 蓉江区 0797-8165963 宁都县 0797-6823605 南康区 0797-6621007 于都县 0797-6339996 赣县区 0797-4441560 兴国县 0797-7300215 信丰县 0797-3339910 瑞金市 0797-2516521 大余县 0797-8717108 会昌县 0797-5636539 上犹县 0797-8542356 寻乌县 0797-2842217 崇义县 0797-3819293 石城县 0797-5711954 安远县 0797-3722292 工作证明 兹有 (身份证件号码: , 系我单位职工,从事如下工作: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出纳 稽核 资本、基金核算 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 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 总账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不从事会计工作岗位 本单位证照号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社会统一信用号 码等)为_所属会计 管理部门为______市(县、区)财政局,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