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7-01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人社函 E⒛18〕 137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 201s年度聘任院士经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 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高等院校: 按照 《 关于认真做好聘任院士工作的通知》 (鲁 人发 E⒛04〕 24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聘任院士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为聘任的院士申报享受政府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须满足 以 下条件: (一 )聘任单位要有具体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指 导培养 学术技术骨干或博士、硕士研究生)、 重大课题或新产品研究开 发项 目,并 有每年不少于 10万元的经费投入和其他相应的科研条 件;

(二 )所 聘院士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80周 岁以下 (1938 年 7月 1日 以后出生 ),且每年累计在山东工作时间三个月以上;

(三 )聘任单位与院士本人就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 目标、合作期限等签订 了具体的聘任协议书;

(四)⒛ 17年 9月 1日至zO18年 7月 1日 期间结束本聘任 年度;

(五 )聘任双方认真履行聘任协议.

二、申报程序 省属高等院校、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管大企业和中央驻鲁单 位,可 直接申报;

省 直部门所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 省直主 管部门申报;

各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实行省市双重领导和管理、 以市为主管理体制的市属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等学校、民营企 业等,由所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申报.

三、材料报送 (一 )需要报送的材料: 1.《聘任院士登记表》(见附件 1)纸质及电子版. 2.《 聘任院士工作情况简表》(见 附件 2)纸质及电子版. 3.院 士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任协议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4.由 院士本人签字的聘任院士年度工作总结,内 容主要包 括年度聘期内,聘任院士本人或聘任院士团队与聘任单位合作建 立和发展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开发新产品,进行重大课题研究 和培养创新人才情况,取得的成果等.总结内容须体现院士发挥 的作用及工作量. 5.佐证材料 1份,主要包括:聘任院士身份证复印件;

院 士证书复印件;

聘任院士年度聘期内在聘任单位的工作照片 (不 少于 3张 ,彩色打印,并附详细的图片文字说明);

以 聘任单位 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 论文或著作复印件 (著作只提供封面和 目录等主要内容 );

以聘任单位为第一单位发表的 sCI、 EI、 IsTP论 文收录证明等;

其他 可佐证聘任院士在鲁工作的情况资料. ― 2― (二 )报送时间 请务必于 ⒛18年 7月 ⒛ 日前 (以 邮戳为准 ),将 申报材料 径送或寄送 (仅接收 EMs快递 )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 发处,逾期或非 EMs J决递方式寄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附件 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据实 填报申报材料,确 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不经院士本人确认,伪造院士签字或来 鲁工作时间明显不符等不实情况,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并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张明川、刘威达 联系

电话:0531-829560⒛ ,82957268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16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1111房间,250014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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