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1 |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蔡小如 身份证号码:4420001979XXXXXXXX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植远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HL8B28 注册资本: 3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朱剑楠 经营期限:长期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咨询;
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390 股东情况: 出资人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 ( 万元) 占认缴出资总额 比例 ( %) 实缴出资额 ( 万元) 占实缴出资总额 比例 ( %) 北京浩源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3.22 100.00 3.22 中海晟融 ( 北京) 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6.13 500.00 16.13 常州中海京嘉投 资中心 ( 有限合 伙) 有限合伙人 2500.00 80.65 2500.00 80.65 珠海植远的实际控制人为解直锟先生. ( 三)关联关系情况 转让方蔡小如先生与受让方珠海植远及其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9月25日,蔡小如先生与珠海植远在北京市朝阳区签署了 《 股份转让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 ( 转让方):蔡小如 乙方 ( 受让方):珠海植远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二)股份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直接持有的达华智能110,318,9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约占达华智 能总股份的10.07%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甲方同意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包括其直接所持有的达华智能110,318,988股普通 股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 ( 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 表决权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 益). ( 三)标的股份转让及过户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参考标的股份当前的市场交易价格,一致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转 让价格为18.56元/股,转让交易对价合计为2,047,520,417.28元. ( 该协议所涉及金额币 种均为人民币)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期限与方式进行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及标的股份过户相关 事宜: 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次日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600,000,000元,作为本次标的股份 转让的订金, 该等订金在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时自动转为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 分;
双方应配合达华智能按规定自本协议生效之2日内公告披露与标的股份转让相关的信 息;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就本次股份转让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资料申请出具 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 交易所确认书 ),各自承担就标的股份转让应缴的个人所得 税款及其他税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 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或其他类似证明文件. 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 ( 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余款 ( 即1,447,520,417.28元)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次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所产生的费用 ( 包括顾问费)以及 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负. ( 四)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及办理过户手续;
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 需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签署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