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01 |
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68 十
九、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84 二
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7 二十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99 二十
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00 二十
三、备查文件.101 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1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 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2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泰康安业政策 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 年12 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