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1 |
1 亿 元资助.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团队项目,根据团队项目实 际需求予以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团队带头人享受
200 平方米 左右免租
8 年的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
8 年可无偿获赠所租 住房. 5.考核管理.严把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入口关,通过日常 管理、年度汇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方式,对项目人员到 位、实施进度、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管.在团队项目 通过结题验收后,可视团队项目的实施情况及经济产业发展贡 献程度,给予适当奖励.
(二)实施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责任单位:市委 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局、市国资委) 1.对象范围.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经济、产业、城建、科技、环保、金融、园区开发等岗位,通过公开招 聘、内部遴选、高端特聘等方式选拔
100 名应届、往届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 放宽.世界排名前
200 名、国内 双一流 入选高校或具有副 高以上职称的优先考虑. 市内符合条件的人才也纳入对象范围. ―6― 2.岗位安排.公开招聘的博士研究生,经考核合格的,聘 任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或十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到市 属国有企业任职的,聘任企业中层副职岗位(或相当岗位) ,享 受中层正职薪酬.在我市事业单位中遴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 士研究生到市直机关、园区或镇街挂职锻炼.根据工作需要, 对表现优秀且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调任公务员.高端特聘 岗位,采取 一事一议 的方式,根据职位需求设定聘任条件, 可按照国际薪酬待遇标准,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 3. 政策待遇. 博士研究生试用期
1 年, 最低服务年限
5 年. 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
20 万元, 对已领取我市安家补助或特色 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对已领取单位发放的住房津 贴和租房补贴的,安家补助按扣除已领取部分发放.试用期满 后,每年发放生活津贴
8 万元,连续发放
10 年.未经批准且未 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离开东莞的,需返还安家补助. 4.发展晋升.按照现有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评审、优先聘任.对公开招聘的博士研究生,根据 工作需要,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可安排到 党政机关担任科级或以上职务;
内部遴选的博士研究生,挂职 锻炼
1 年后,表现优秀且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后 调任公务员. ―7― 5.培养管理.实行 一人一策一档 ,集中开展岗前培训, 每名市领导跟踪指导 2-3 名博士研究生,进行长期跟踪培养. 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纳入党政机关、事业 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的后备干部人才库,重点培养和使用.公 开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进 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定岗和任职;
考核不合格的,报市委 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市国资委进行复核,复核后仍不合格 的,进行解聘.涉及博士研究生的任免调整,需报市委组织部 备案.
(三)实施千名领军人才计划 1.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配套资助.对在我市申报并成功入选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 市财政按国家资助的 1:1 至1:2 比例 配套资助;
由市外迁入我市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选者,由市 财政按国家资助的 1:0.5 至1:1 比例配套资助.对入选 珠江人 才计划 的团队和个人,市财政按省财政资助的 1:0.5 至1:1 比 例配套资助.获得其他省级、国家级或以上荣誉和奖励的,可 采用 一事一议 的方式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定配套资助 事宜.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局) 2.引进我市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的特色 人才.认定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