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02

十、开标时间: 2018年7月24日下午3时0分 十

一、开标地点:(详细地址)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703(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 二路73号). 十

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止. 十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0-6433339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崖西迎宾南路1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

电话:13680418666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 年7月2日第4页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机构.

3、具有政府部门赋予的气象灾害(雷电、大风、暴雨、风暴潮四种要素之一即可)风 险评估或气候可行性论证等职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当天.以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查询 结果为准.

二、商务条款要求:

1、 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并在投标文件中详 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

2、投标人投入的人员应具有一定比例的气象类(含天气预报、天气气候、应用气象、 雷电防御、气象防雷)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气象类(含天气预报、天气气候、 应用气象、雷电防御、气象防雷)专业中级工程师.

3、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

4、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项目的环境调查考察、社会调查研究、 基础资料收集、数据分析、风险评估、文件编制出版、技术评审费、会务费、专家咨询费、 设备进场费及交通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5、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

6、 验收标准: 需通过气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评审.

7、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 个工作日内完成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城核心区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气候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

8、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给中标供应商;

(2)完成《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城核心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气候论证报告》 (送审 稿)编制,并通过部门审查、专家评审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给中标 供应商;

第5页(3)正式提交《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城核心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气候论证报告》成 果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将余下款项(合同总金额的 10%)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9、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 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问, 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回答.

三、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谋划建设更具活力的银湖湾滨海新城 是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的 主动融入粤 港澳大湾区建设 战略中的重要工作.按照《市银湖湾滨海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 会议纪要》(江滨办发〔2017〕1 号)和《市银湖湾滨海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 议纪要》(江滨办发〔2017〕4 号)要求,加快开展新城的气候论证等专项论证和规划工 作,本次工作拟对银湖湾滨海新城核心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气候论证,为新城开发 建设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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