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02 |
五、 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 年6月25 日9:30 时至 10:00 时(北京时间).提前、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 民路
9 号二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年6月25 日10:00 时(北京时间).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警用装备车辆项目(招标编号:JMSL2019-022) 招标文件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第7页共63 页
4、开标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
9 号 二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
38 号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
电话:0750-3829087 传真:0750-382908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
21 号101 招标项目联系人:黄兢文 联系
电话:0750-
3503585、13828036903;
0750-3503593(财务) 传真:0750-3503587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账号:701657761117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三日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警用装备车辆项目(招标编号:JMSL2019-022) 招标文件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第8页共63 页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警用装备车辆项目(招标编号:JMSL2019-022) 招标文件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第9页共63 页
一、商务要求 1.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警用装备车辆(具体要求详见 技术 要求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 二轮警用摩托车Ⅰ、二轮警用摩托车Ⅱ、二轮踏板摩托车,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 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经营范围应包含:摩托车的生产或销 售(或含义基本相同)],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 标. (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 4.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 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 求的,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若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并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投 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而不是节能产品的,其投标 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人所投报的车辆必须保证能在当地的公安车辆管理所上牌、入户和年审,上 牌和入户手续由采购人协助中标供应商办理.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警用装备车辆项目(招标编号:JMSL2019-022) 招标文件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第10 页共63 页6. 投标人所投报的车辆应当通过 3C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7. 投标人所投报的车辆应当具有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摩托车产品公告》、国家生态 环境部(或原环境保护部)《摩托车排放达标通知(公告)》. 8. 投标人如提供质量免检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 投标人所投报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优质产品,并提供所有产品的附件、说 明书、合格证书和技术咨询.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及 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 10. 投标人所投报的货物必须成套和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货物运行的所 需附件必须一并投报.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货物正常运行所必 要的,投标人应当无偿提供. 1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正常使用下,保证货物正常使用的备件和专用工 具清单,详细标明其种类、生产厂家、编号、单价和合计价.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全 部或有选择性地购买.此价格应在投标价格表中单列. 1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货物清单、软件清单和保修期外的续保费用清 单. 13. 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其他资料对货物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和调试. 14. 货物到货时投标人应当提供主要货物的维修、使用、保养手册,货物出厂检验合 格证书,质量保证书,货物到货清单,系统技术文档和操作说明书等. 15. 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车辆的上牌费、入户费、购置税、年审费、车 船税、年票和保险费除外,即不需要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采购人另行支付),包括货物 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16. 投标人(非广东省内注册的)应当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正式 注册或委托形式,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7.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技术人 员、响应时间及备品、备件方面等).负责现场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 为止. 18. 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 19.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