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9-07-02
修订日期:2017 年8 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Governo da Regi?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劳工事务局Direc??o dos Servi?os para os Assuntos Laborais 招聘服务简介 招聘服务简介 招聘服务简介 招聘服务简介 为澳门的企业提供免费的招聘服务 服务使用须知 服务使用须知 服务使用须知 服务使用须知 为促进招聘工作的成效,敬请雇主遵守下列使用须知.

1. 凡使用本项服务的雇主,必须直接雇用招聘的人士,且须填写由本局提供的招聘表格.每张招聘表格只供填写 一种职位,如招聘多於一种职位,可自行复制表格填写. 2. 招聘空缺资料必须真确,有需要时本局得要求雇主提供有助职业配对的相关资料,如资料不获提供,该招聘将 不会受理. 3. 职位的招聘条件切勿抵触《就业政策及劳工权利纲要法》 、 《劳动关系法》及其他相关法例的规定,否则本局将 不会受理有关职位的招聘. 4. 联络电话或传真必须是本澳的机号,并须填写联络人资料,联络人可为雇主本人或其授权处理有关招聘的人 士,联络人须清楚t解招聘职位的一切资料,以便本局查询及跟进有关招聘事宜. 5. 表格填妥后,请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传真至2852

8511 或交回本局.招聘表格内的资料在核对无误后, 本局会发出登记回条以确认是次招聘已被受理. 6. 倘有关招聘属申请外地雇员的个案,雇主的联络资料会被公开,以便本地居民可选择直接联络雇主,让有关职 位空缺尽快得以填补. 7. 本局提供的职业配对人选仅限本地居民,配对人选会透过发送「求职者资料摘录表」(下称摘录表)予雇主进行 甄选,雇主必须於5 个工作天内,回覆有关摘录表内求职者的约见安排,逾期不覆会被视为放弃招聘,有关空 缺会被取消. 8. 雇主须在见工后

10 个工作天内,回覆面试结果,否则被视作无意聘用.倘成功录用,雇主必须提供落实聘用 条件的资料,以便本局作出适当跟进. 9. 招聘登记有效期为2 个月,本局不会受理有效期内相同职位的招聘.倘招聘空缺有任何资料变更或停止招聘, 雇主应马上通知本局就业厅,

电话:8399 9801,或与跟进的职员联系. 10. 本局保留编辑、展示及宣传招聘职位资料的权利. 个人资料的收集及使用声明 个人资料的收集及使用声明 个人资料的收集及使用声明 个人资料的收集及使用声明 1. 本表格收集的个人资料仅作为招聘及职业配对之用,本局会采用适当的保密措施保护有关个人资料,至於本表 格的个人资料的处理已向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作出登记,登记编号:R0260/2012/GPDP. 2. 雇主透过书面方式有权查阅及更正本表格内所载的个人资料. 3. 本局提供予雇主的求职者资料仅为职业配对及安排面试之用,倘雇主将该等资料用作其他用途,必须承担相关 法律责任. 4. 经本局收集及处理的个人资料,将视乎具体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的需要,可能被转移予其他行政或司法机关. 5. 本声明内容本局会适时在网上作出更新,敬请留意. 网上求职及招聘服务 网上求职及招聘服务 网上求职及招聘服务 网上求职及招聘服务 欢迎浏览及使用本局所提供之「网上求职及招聘服务」 ,雇主可透过下列网页,选择合适之求职者, 并发电邮致就业厅,该厅会代为联络及安排相关面试事宜.

网址:www3.dsal.gov.mo/job/ 修订日期:2017 年8 月职位招聘表格填妥的表格可传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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