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2
1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 作用,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切实为我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 提供便利,根据《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 (中委〔2010〕7 号) ,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紧缺适用人才是指根据 《中山市紧缺适 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所认定的人才.其子女是指本人或其配偶 的、 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亲生子女及法定登记手续完备的收养子 女. 第三条 我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按人才层次不同, 分别 由市、镇(区)两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安排.紧缺适用 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就学,可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 遇. 不服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安排的, 其子女就学问题自行解决.

(一)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 才,其子女就学我市义务教育或高中阶段学校的,原则上安排到 省级或以上学校就学.

(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紧缺适用人才,其 子女就学我市义务教育或高中阶段学校的, 原则上可以申请到市 级或以上学校就学.

2 第四条 紧缺适用人才子女申请就学办理程序:

(一)紧缺适用人才(含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 向其工作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的镇(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申请.其中,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由各镇(区)教育 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市教育行政管 理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协调安排.

(二)市、镇(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审 核验证相关证明及就学材料后,提出统筹协调安排意见,并通知 有关学校落实,办理相关手续.

(三)原则上每年

5 月底之前提出就学申请,市、镇(区)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有关名单公示后,于7月底之前统筹安排. 第五条 申请就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

(二)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

(三)紧缺适用人才及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 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

(四) 证明紧缺适用人才及其子女的亲子关系或收养关系等 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或收养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

(五)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资料虚假的, 取消当年申请资格, 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六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 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2.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流程

4 附件 1: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紧缺适用人才基本情况 姓名人才类别 证明文号 中山工作单位 中山房产住址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原就读学校 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安排意见 市、镇(区) 教育行政管理 部门安排意见 经审核, 符合我市(紧缺适用人才/紧缺适用高层 次人才)要求,请 妥善做好 就学 工作. 盖章: 年月日办理结果 年月日填表日期: 年月日5附件 2: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流程 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提交就学材料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审核材料、安排学校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明材料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 申请表 教育部门、 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人及子女的户口簿 学校通知申请人办理 就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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