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02 |
11. 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 荐意见(按统一格式,密封后提交).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 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 各招生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成立 资 格审查小组 (以学院或学系为单位,含3-5 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初审 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不超 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5 月31 日前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资格审查评分应包含学 术背景 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 20%、学术成果 40%和综合素质 20%.
(二)综合考核 1. 考核时间:2018 年6月1日-6 月10 日(具体以各学院安排为准) 2.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 1)综合笔试(满分
100 分) 形式:闭卷,时间
3 小时 内容: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 平;
②专业课测试(占50%):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 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在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统一发布.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 形式:开放性,时间 3-5 天内完成. 内容:(1)科研思维考核(满分
60 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 容的科研设计;
(2)临床技能考核(满分
40 分):临床技能考核. 学院或学系提前确定考核方案和具体安排, 并在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统一发 布. 由报考导师和所在学系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 线:60 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3)综合答辩(满分
100 分) 形式: 研究生院或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不 少于
5 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
3 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一般每人不少于
20 分钟. 内容: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提出 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 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 3. 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 录音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4. 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答 辩成绩*30%.各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情况,择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