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2 |
2013 年企业考虑到Ⅱ、 Ⅲ号矿体地表及浅部矿体开采结束, 计划在转入深部开采的同时扩 大生产规模,由2万t/a 扩大至
6 万t/a,福海县明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专业矿山设 计院对已有生产系统进行了生产能力匹配核算, 核算出现有生产设施满足扩建后
6 万t/a 的生 产能力要求,可不新建生产设施.同年,委托乌鲁木齐天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 《福海县明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福海县加尔巴斯岛Ⅱ、 Ⅲ号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 并于
2013 年8月20 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对 《福海县明进矿业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福海县加尔巴斯岛Ⅱ、Ⅲ号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新国土资开 审发[2013]074 号) . 扩建后矿山采矿规模为
6 万t/a,继续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竖井开拓.开采范围为矿区内 Ⅱ号、 Ⅲ号矿体;
Ⅱ号矿体开采标高 1120m-1010m, 井下 1090m 中段已形成, 新增 1050m、 1010m 两个中段;
Ⅲ号矿体开采标高 1171m-728m,井下 1110m 中段已形成,新增设 1070m、1030m、 990m、950m、910m、870m、830m、790m、750m、728m 共个中段.Ⅲ号矿体 750m 至728m 中段 新建盲斜井,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更换,年工作
200 天,矿山总服务年限为
8 年11 个月.
2014 年起,矿业市场进入萧条期,尤其是钢铁产能过剩导致铁精粉价格大跌,多数小型矿 企停产观望.福海县明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福海县加尔巴斯岛Ⅱ、Ⅲ号铁矿于
2014 年10 月停产至今,停产时实际生产规模为
2 万t/a.2017 年伊始,随着矿业市场逐步回暖,福海县 明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恢复加尔巴斯岛铁矿生产. 矿山采出矿石依托已建配套选矿厂进一步处理,选矿厂位于矿山南侧 3.3km 处,年处理能 力40 万t/a,配套一座四等尾矿库.选矿厂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阿地环函[2008]44 号) ,并于2014 年2月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取得《关于福海县万丰选冶有限公司加尔巴斯岛铁矿 高纯铁精粉选矿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阿地环函[2014]3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福海县明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 福海县明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福海县加尔巴斯岛Ⅱ、Ⅲ号铁矿采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3 司委托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技术规范要求, 本项目遵循如下工作程序图编制完成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见图 0-1. 图0-1 环评工作程序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针对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在现场踏 勘、现状监测、资料分析、类比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将作为该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管 理依据. 福海县明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福海县加尔巴斯岛Ⅱ、Ⅲ号铁矿采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4 1.3 主要环境问题 经判断和识别,该项目区内主要环境影响有环境质量影响、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关注项目 运行期产生的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生态破坏等. 主要环境问题: 1)已建工程对区域生态的影响. 2)扩建后项目运营期污染物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与景观影响. 3)项目扩建后清洁生产水平与污染物排放量. 4)工程建设期、运营期对局部地形地貌的变化影响. 1.4 分析判定过程 本项目扩建后生产规模 300t/d(6 万t/a) ,为小型铁矿,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 类和淘汰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 . 本项目矿坑涌水进行循环利用, 设有废石堆场, 堆场各项参数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符合 《矿 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5]109 号)要求. 本项目属于已建工程生产规模增大,不扩大占地面积,矿区位于《新疆生态功能区划》矿 产开发与自然生态恢复区内,不在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 质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内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内,符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修订) 》 . 本项目为铁矿开采, 属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规划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矿产资源规划研究(2016-2020 年) 》中矿产资源 产业重点发展区域-矿业经济区内,符合规划要求. 本项目已建工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