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31
1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4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情况的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

2014 年全国特种设 备安全状况公布如下.

1 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1.1 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

2014 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 1036.46 万台,较2013 年上升 10.63%;

其中:锅炉 63.89 万台, 压力容器 322.79 万台,电梯 359.85 万台,起重机械 226.26 万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61.66 万辆, 大型游乐设施 1.92 万台(套),客运索道

925 条.另有:气瓶

14250 万只,压力管道 92.47 万公里. 图12014 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 1.2 特种设备生产和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

2014 年底, 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 (含设计、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气体充装)单位

61518 家, 持有许可证

68985 张,其中:设计单位

3098 家,制造 单位

16847 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

20928 家,移动式 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

20645 家. 图22014 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数量分布图 截至

2014 年底,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 963.79 万张,比2013 年上升 16.15%,其中

2014 年 考核发证

140 万张. 1.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

2014 年底,全国质检系统共设置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机构

3573 个,其中国家级

1 个、省级

33 个、 市级

521 个、县级

3018 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 共15740 人,较2013 年增加

3249 人,主要原因是市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出现部门 二合一 、 三合一 情况,使得基层监察人员数量大幅增加. 截至

2014 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 构489 个,其中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

309 个,行业 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

180 个.另有:型式试验机 构45个, 无损检测机构379个, 气瓶检验机构1896个, 安全阀校验机构

226 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 重机械检验机构

122 个.各类检验机构检验人员持证 总数

85513 个.

2014 年,全国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特 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 125.98 万人次,发出安全监察指 令书 13.44 万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 126.21 万台特 压力容器, 322.79,31% 起重机械, 226.26,22% 客运索道, 0.092辆, 0% 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61.66,6% 电梯 ,359.85,35% 大型游乐设施,1.92,0.01% 锅炉,63.89,6% 制造 ,16847,27% 安装改造修理, 20928,34% 设计 ,3098,5% 充装, 20645, 34%

2 种设备及元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 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4 万余个;

对222.57 万 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 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42.27 万个;

对497.75 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 促使用单位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32.54 万个.

2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1 事故总体情况

2014 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283 起,死亡

282 人,受伤

330 人,与2013 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 增加

56 起,上升 24.67%,死亡人数减少

7 人,下降 2.42%,受伤人数增加

56 人,上升 20.44%,全国未 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2014 年特种设备万台设备 死亡率为 0.39,较2013 年下降 15.22%,较好的实现 了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不超过 0.46 的控制目标. 图32010 ~

2014 年万台设备死亡率曲线图 2.2 事故特点 按照设备类别划分,锅炉事故

22 起,压力容器事 故19 起,气瓶事故

28 起,压力管道事故

12 起,电梯 事故

95 起,起重机械事故

62 起,场(厂)内机动车 辆事故

38 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

6 起,客运索道事故

1 起.其中,电梯和起重机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所 占比重较大,事故起数分别占 33.57%、21.91%,死 亡人数分别占 17.02%、34.75%.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

240 起,占84.81%;

维修检修环节

21 起,占7.42%;

安装装卸 环节

16 起,占5.65%;

充装运输环节

6 起,占2.12%. 按照涉及行业划分, 发生在制造业98 起, 占34.63 %;

发生在建设工地和建筑业29 起, 占10.25%;

发生在交通运输与物流业

17 起,占6.01%;

发生在社会及公共服务业

139 起,占49.11%. 按照损坏形式划分, 承压类设备 (锅炉、 压力容器、 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或泄漏着火;

机电类设备 (电梯、 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 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倒塌、 坠落、撞击和剪切等. 2.3 事故原因 1) 锅炉事故.事故均发生在使用环节,其中,违 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事故3起, 非法生产、 使用事故12起, 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事故

4 起. 2) 压力容器事故.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事故

6 起,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事故

11 起,非法设备使用

1 起. 3) 气瓶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事故

6 起,设 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

1 起, 气体泄露引发事故

14 起, 非法充装事故

2 起. 4) 压力管道事故.事故现象均为管道破裂介质泄 漏,或直接造成人员伤害,或引发爆燃造成人员伤害. 事故原因主要是设备质量原因或人员违章操作, 其中, 氨泄漏事故

2 起,燃气管道泄漏事故

5 起,蒸汽管道 泄漏事故

3 起,其他介质管道泄漏事故

2 起. 5) 电梯事故.按照事故发生形态分,坠落

56 起, 挤压、剪切

33 起,困人

3 起,跌倒

3 起.按照发生环 节分,使用环节

76 起,安装改造环节

8 起,维保修理 环节

11 起.事故原因中,安全附件或保护装置失灵事 故73 起;

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事故

19 起;

管理不善 事故

3 起. 6) 起重机械事故.其中,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事 故35 起,设备质量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

9 起. 7)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其中,38 起全 部为叉车事故,原因为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 8) 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事故.事故原因为设 备故障或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失灵.

3 2014 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 作情况 3.1 积极推进改革 1)推进职能转变.修订特种设备目录,大幅调整 了监管内容和范围,提升了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0.8 0.7 0.67 0.595 0.517 0.46 0.39 0.6 0.5 0.4 0.3 0.2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0.1

0 3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贯彻实施,组织完成了特种 设备安全监管顶层设计方案的制定. 2)深化行政许可和检验工作改革.制定了《特种 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方案》 , 向国务院审改办提出了取消、 下放特种设备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

开展了非行政许 可审批清理,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组织制定了《特 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方案》,推动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机构纵向整合试点.中国特检院与甘肃、青 岛等

8 家单位签署了组建中国特检集团的合作协议;

在江苏、福建、湖南、宁夏、广东(部分地市)等省 内特检机构整合试点的基础上,2014 年湖北、河南、 江西、广西等地也启动并基本完成特检机构整合. 3) 改进监管工作方式.组织修订了《特种设备现 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监 督检查有机结合,建立了安全大检查长效工作机制. 研究制定了改进压力管道监管方式的专项方案,与能 源、安监、住建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了质监部 门在生产环节、 检验环节和标准归口管理的监督职责. 制定了全面深化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的方案,提出 了6项改革创新的措施,并以质检工作专报形式上报 国务院领导;

出台了《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 设的指导意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改进电梯安 全监管方式上,广东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电梯安全监 管体制改革方案;

天津、江苏、湖北探索建立电梯维 保单位量化记分、评星分级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维保 行为,提升维保质量;

广东、新疆在全省(自治区) 范围内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各地电 梯责任保险推进力度明显加大;

上海以问题为导向, 提出了

8 项措施的治理方案,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

北京明确了将电梯紧急维修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 用的简化工作程序;

重庆全面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改造 更新工作. 3.2 完善工作机制 1) 健全 一岗双责 责任体系. 在质量工作考核指 标中, 建立特种设备监管 一岗双责 制度、 重大质量安 全隐患挂牌督办及公告制度. 各地加快建立多元共治工 作格局, 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 一岗双责 . 浙江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由

19 个部门参加的特种设备安 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陕西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加强特种 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北京配合市编办制定了相关部门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管职责的意见;

湖南、 上海、 江苏、 河北等地以省政府的名义印发文件, 将特种设备安全 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2) 创新监管手段.加快在电梯、气瓶、移动式压 力容器等领域推进物联网试点应用,会同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在部分大型起重机械推广应用安全监控管理系 统.北京、福州、南京、无锡、杭州、淄博积极开展 电梯、 气瓶等特种设备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试点 ;

新疆、 甘肃、江西、辽宁等地加大车用气瓶信息化建设力度;

陕西在 A 级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安装监控系统;

贵州完 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平台,设备使用登记率和检验率 显著提升. 3) 推进分类监管.分区域、分设备推进分类监管. 针对涉氨企业事故多发的现状,以烟台、威海、舟山 和海南为试点,组织

100 家涉氨制冷特种设备使用单 位进行现场评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分类监管措施. 天津积极探索区域化使用单位分级监管,构建基于风 险分析的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工作机制;

上海探索建立 了风险评价方法和基于风险的综合监管方法;

安徽出 台相关管理办法,对电梯维保单位实施分类监管;

青海、 海南颁布实施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规则》 , 推动安全管理标准化. 3.3 加强监督检查 1)开展监督抽查.全系统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单 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再持续 满足许可条件的单位、机构进行了处理.总局着力开 展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后、发证 前的过程监督抽查,实施鉴定评审工作的监督,对存 在严重问题的

3 家鉴定评审机构进行了处理;

利用电 梯专项经费,组织对近

3000 台老旧电梯安全状况进行 了抽查和风险分析,发现并消除了一批隐患. 2) 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 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建筑 施工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工作,并认真开展了全国安 全生产大检查 回头看 .组织检查相关企业

20339 家, 累计发现长输油气管道安全问题和隐患

6722 个、 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以及其他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和 隐患

871 个. 3) 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 以打击盛装危化品移动 式压力容器、 整治长输油气管道隐患等工作为重点, 集 中开展了 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打击、 整治了 一批突出的特种设备非法违法、 违规违章行为. 在实际

4 工作中, 特别注重三个结合, 即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与重大活动重点工程服务保障相结合, 与加强日常监察、 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取得了良好效果. 3.4 服务发展大局 1)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加强特种设备 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落实锅炉设计文件节能 审查、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和定期能效测试制度;

开展 能效测试工作质量监督抽查及测试机构能力核查,抽 查能效测试报告,促进测试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 工 业供热系统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促进 项目获得全 球环境基金理事会批准,2015 年将推动实施.四川积 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专项经费,推进节 能工作;

上海加强工业锅炉节能监管,推进清洁能源 替代工作, 成效显著 ;

广东组建锅炉节能公共服务平台, 畅通各方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 节能工作. 2)大力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

2014 年10 月,总局与发展改革委等

7 部委联合发布 了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从强化 法规标准约束,加强政策激励,增强市场主体内生动 力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 三位一体监管体系的工作要求. 3)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圆满完成了南京青奥会、 北京 APEC 会议等重大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上海主动 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积极做好迪士尼乐园特种设备 工程服务保障;

海南、云南、浙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 保障,服务超强台风、地震等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3.5 夯实监管基础 1)完善法规标准.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并 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

确立了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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