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02
中华民国普通护照申请书 (供有户籍国民在国内填用) 处理意见收件日期: 收怕: 替代现役 役男 侨民役男 接近役龄男子 接近役龄侨民 例 无 国军人员 兵役戳记男子年满16岁至36岁(后备军人、免役、补充兵、替代备役)及具国军、替代现役、侨民役男、接近役龄侨民等身分者, 请检附相关兵役文件正本或国军人员身分证明正本.

如身分证役别栏有载明役别者,免附兵役证明文件. 护照申请人身分证影本黏贴处护照申请人身分证影本黏贴处年满14岁或领有身分证者请於实线框内 黏贴国民身分证影本(正本验毕退还)未满14者首次申请护照应由直系血亲尊亲属、旁系血亲三亲等内 亲属或法定代理人陪同亲自办理,陪同者应缴验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曾否领有中华民国护照 是否(请务必勾选) 经户所办理人别确认之申请书,须於6个月内持凭向外交部领事事务局或中、南、东部、云嘉南办事处申请,逾期申请者须重新办理人别确认. 未满14岁者首次申请护照应由直系血亲尊亲属、旁系血亲三亲等内亲属或法定代理人陪同亲自办理,,

陪同者应缴验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正面)(年满14岁者,应检附国民身分证正本)(背面) 14岁以下未请领身分证者,请填写本栏,并附户口名簿正本(验毕退还)及其影本或户籍誊本乙份 中文姓名王维杰 姓名之书写以国民身分证或户籍资料为准 姓别出生日期民国 年月日身分证统一编号 外文姓名 CHAN, TZU-HSIEN (姓氏在前) 曾领有护照者外文姓名应与旧护照一致 身分一般人民 替代现役 国军人员(含文、教职、学生及聘雇人员) 国军人员身分证明 具侨居身分 ( 如须在新换发护照上移签旧护照侨居 身分,请提供侨居国有效永久居留证件.) 外文别名 应符合一般使用姓名之习惯,倘为特殊姓名,请提示证明文件 出生地省台北 市 倘护照尚未逾期,应附缴护照,并请续填下栏. 联络电话 公) 2343-2807 宅) 2343-2808 (行动) 紧急联络人姓名:吴春美 关系:母女 发照日期公元 年月日

电话:公)2343-2888 宅)2343-2999 行动) 效期截止日期公元 年月日户籍地址 县 市乡 村 济南路 巷 3楼之 台北 市 中正 区镇 富贵 里 8邻 街 1段 弄2-2号之 室 现在地址 条码黏贴处V女照片浮贴处注意: ㄧ、最近六个月内拍摄之彩色(直4.5 公分且横 3.5 公分,不 含边框)、正面、脱帽、五官 清晰、露耳、表情自然且嘴 巴闭合、白色背景之光面照 片乙式二张(除视障者外,勿 戴有色眼镜) ,并避免使用 配戴有色隐形眼镜、彩色瞳 孔放大片之照片,一张黏贴 於此,另一张浮贴.

二、照片中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 度不得小於 3.2 公分及超过 3.6 公分,头部或头发不碰触 到相片边框.

三、如果配戴眼镜,镜框不得遮盖 眼睛任一部分(请勿配戴粗框 眼镜拍照).

四、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送件旅行社专用栏 新核发护照号码 应盖有公司名称、注册编号、电话、负责人及送件人名章.发照日期 效期截止日期收登筛校辨配列品V护照号码申请人请续填背面资料并签名 请用大写英文字母V年满

14 岁者(已领身分证)例正面 红线粗框内申请人免填如右(请填写) 申请时免填 注:

一、外文姓名拼音,如非中文姓名国语音译请提示证明文件.

二、建议外文姓氏与直系血亲或兄弟姊妹拼法相同.受理日期: 户所专用章: 户政事务所专用栏位处理意见 委任书 本人因故未能亲往送件,委任 持本人身分证代向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申办护照. 委任人签名:受委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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