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7-02

停止注册 登记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

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 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 ―4― 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

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低 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投资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监管,对已立项 建设的新能源汽车项目进行核查,确保批建内容一致,不允许以 新能源汽车或零部件的名义核准备案项目后,实际生产低速电动 车.已核准建设或已投产的新能源汽车项目,实际生产低速电动 车的,要停产整顿,生产符合国家要求的产品.待国家出台规范 管理政策及规定后,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 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三、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将低速电动车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依据清理整 顿的时间节点,分步骤划定禁、限行区域,严查闯禁行、无牌无 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非 法营运载客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载客载货的四轮和三轮电动 车.制定在用车辆处置办法,设置三年过渡期,鼓励通过置换、 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由市公安局牵 头, 市有关部门参加, 负责制定交通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市 直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强生产销售监督执法 国家标准出台三个月后,全市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的低速电动车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督促 销售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 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产品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市工商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区域内低速 ―5― 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许可资质和相关产品 标准依法依规生产销售相应产品,严禁违法违规生产低速电动车 产品(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 市政府成立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经 信委.工作专班下设交通秩序整治、生产规范指导、市场质量监 管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牵头 组建,全面推进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工作专班和专项工作组成 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 协作,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 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复杂性,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 落实.本方案下发后,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各专项工作组每月底前 向市政府专班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要及时妥善处理相关风险及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社 会矛盾,既保证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有序进行,也要保护合法合 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残疾人轮椅车等生产、销售、使用的正 当权益.要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 播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驾乘不符合安全标准机动车危害,曝 光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扶优汰劣,为切实加强低 速电动车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直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 府负责). 市政府将组成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适时对低速电 动车清理整顿、加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积极、不作为、 ―6― 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区县及有关部门进行问责,确保规范管理工 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附件:济南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济南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济南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 运输委员会 济南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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