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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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09563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5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催告书 京海人社劳监催告字[2016]第39号 智汇通 ( 北京 ) 商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5年9月8日受理苏优 等三人投诉你单位未支付工资的案 件后, 依法定程序进行调查, 并于 2015年9月10日向你单位发出 《北京 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 查询问书》 (京海人社劳监询字[2015] 第1130 号), 要求你单位于
2015 年9月14 日9时向我局报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社 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费缴费凭 证、 职工花名册、 劳动合同、 工资表、 考勤表、 规章制度等书面材料, 但你 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要求向我 局提供上述书面材料.依据 《劳动保 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二) 项的规定, 于2015年9月18日向你单 位下达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京海人社劳监责字[2015]第281号) , 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 但你单位逾期 未按上述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要 求改正.你单位上述行为已构成 《劳 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423 号) 第三十条第一款 第
(三) 项所规定的 经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的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
423 号) 第三十条第 一款第
(三) 项的规定,
2016 年2月16 日本行政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人 民币1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 后六个月内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 未提起行政诉讼且未缴纳罚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 十四条的规定, 现告知你单位应当在 此催告书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到我局 领取缴款书并到就近银行缴纳罚款, 罚款原额
19000 元, 加处罚款
18810 元(19000 元*3%*33 日) , 共计
37810 元.若你单位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 本行政机关将依法向海淀区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单位有权对上述催告内容进 行陈述和申辩.本公告自公告之日 起, 经过60日视为送达. 本行政机关地址: 海淀区西四环 北路73号325室 联系人: 杜其亮 杨魏赓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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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06372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5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京海人社劳监告字 〔2016〕 147号 北京北大青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范宝玉 (案件号 【2016】 第490 号) 、 陈艳静 ( (案件号 【2016】 第491号) 、 刘煜(案件号 【2016】 第521 号)
3 人投诉你单 位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案件后, 于2016年7月22 日公告送达了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书》 (京海人社 劳监询字[2016]490号) , 要求你单位法定代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于送达生效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并报 送相关书面材料, 但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 期未按要求向我局报送 《北京市海淀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书》 (京海人 社劳监询字[2016]490号) 所规定的材料并 接受询问调查.2016年10月2日向你单位 公告送达了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京海人 社劳监责字[2016]315号) ,责令你单位按要 求向我局报送书面材料.但你单位逾期未 按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京海人社劳监责 字[2016]315号) 的要求改正.你单位上述 行为违反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 第一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