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2 |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经 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
2018 年硕士研 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对象 1.2018 年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护理专业且符合专业复试分数线 的考生(含单独考试) ;
2.符合兰州大学调剂要求且申请调剂成功者(以接收到中国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复试通知为准) .
三、调剂政策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国家 B 线和兰州大学护理专业复试 分数线. 2.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 3.被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 "一流学科" (含 "一流大学" ) 建设院校或报考专业学科排名(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在B及以上,且为"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或毕业专业学科排名在 B-及以 上院校的毕业生.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报到与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2018 年3月17 日(周六)上午 9:30-12:00 2.报到地点: 兰州大学护理学院(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
28 号)教学 实验楼
418 室3.收费标准:50 元/人(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 号收费标 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 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 试费
20 元/生) . 4.提交证件材料: (1)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 幅面复印) ;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 幅面复印) ;
(3) 《毕业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毕业证入学时 查验)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 件(A4 幅面复印) ,网上报名未完成学历(或学籍)审核,须提供权 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 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者不允许 参加复试.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定向 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 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 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 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 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 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 兵役退役, 在完成本科学业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 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7)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 )工作的在职人 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 "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