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2 |
2 建筑场地的检查,以查阅《勘察报告》或《安评报告》为主、现场查看为辅;
地基 与基础现状的检查,应着重调查上部结构的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
3 上部结构现场检查应重点核查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 积、 结构布置等与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是否相符;
结构构件材料的检查以查阅相关检测 报告或设计与竣工验收资料为主,辅于现场经验判断. 上部结构类型主要有: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其它结构形式的 建筑,可按照其相应的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排查. 3.0.5 当建筑上部结构由两种或以上结构类型组合而成时,上部结构的排查应根据本导则 第6~9 章相关内容要求分别进行排查,经综合分析后判定.
3 4 排查结果评定 4.0.1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时,可直接评定:
1 经历地震烈度区划或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内的建筑,经核实原设计设防烈度低于现行 《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设防要求时,可直接判定 建筑物需进行抗震鉴定;
2 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设计,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经竣工 验收合格,且不属于本条第
1 款的建筑,可直接判定建筑物符合抗震要求;
3 未经正规设计的建筑,或虽有设计但确无法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性文件的建筑,或 虽有设计图纸但与建筑物结构实体明显不符合的建筑,可直接判定建筑物需进行抗震鉴定. 4.0.2 经排查,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可直接判定建筑物不符合抗震要求,需进行抗震加固 或采取其它措施:
1 建筑物结构类型不符合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或《建筑抗震鉴定标 准》(GB50023)相关规定,或结构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时;
2 建筑物主体结构曾遭受灾害且结构受损较严重或已明显老化时;
3 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时;
4 使用过程中有较重大的擅自拆改建等情况,且分析表明对抗震不利时;
5 建筑物整体性连接构造和抗震构造措施存在多项不符合要求, 且明显影响综合抗震 能力时;
6 其他对抗震不利的情况. 4.0.3 经排查, 符合有以下情形时, 可直接判定建筑物符合或主体结构基本符合抗震要求:
1 对于 A 类建筑,经排查,符合本导则相应章节各项规定时,可判定其符合 A 类建筑 抗震设防要求.仅有女儿墙、门脸等非结构构件不符合抗震要求,可判定其主体结构基本符 合A类建筑抗震要求.
2 对于 B 类建筑,经排查,符合或基本符合本导则相应章节各项规定时,且原设计通 过了施工图设计审查, 经竣工验收合格, 可判定其符合或主体结构基本符合 B 类建筑抗震要 求.
3 对于 C 类建筑,应按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相关要求进行排查, 其结构体系和抗震构造措施符合或基本符合相应章节各项规定时, 且原设计通过了施工图设 计审查,经竣工验收合格,可判定其符合或主体结构基本符合 C 类建筑抗震要求.
4、对于符合第 4.0.1 条第
2 款和本条第
1、
2、3 款的建筑,若使用期内发生结构变动 和遭受灾害, 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才能判定为建筑物符合或主体结构基本符合相应类别建筑 抗震要求.
4 1)若建筑物使用期内曾进行过结构变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应由专业设计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