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2 |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 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 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各地对服务 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 ―9― 予倾斜.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 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 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 编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招聘录用 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 定向师范生招生是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 划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 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初中、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 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小学教育事业.
(二)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书》的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教 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协议书》寄送培养院校.
(三)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 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招生 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一旦 查实,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 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计划数 培养院校 计划数 培养院校 计划数 培养院校
406 597
605 1 横县
6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50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2 宾阳县
6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4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10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3 上林县
2 河池学院
4 广西教育学院
10 南宁师范大学
4 马山县
15 河池学院
40 广西教育学院
15 南宁师范大学
5 柳城县
1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10 广西教育学院
6 融安县
1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3 广西教育学院
1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7 融水县
1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10 广西教育学院
1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8 三江县
15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15 广西教育学院
1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9 柳江区
1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10 临桂区
25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5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1 灵川县
5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2 全州县
20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0 广西教育学院
10 南宁师范大学
13 兴安县
10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2 广西教育学院
10 南宁师范大学
14 阳朔县
6 广西教育学院
5 南宁师范大学
15 龙胜各 族自治 县10 广西教育学院
5 南宁师范大学
16 平乐县
8 广西教育学院
10 南宁师范大学
17 永福县
10 广西教育学院
20 南宁师范大学
18 荔浦市
16 广西教育学院
10 南宁师范大学
19 苍梧县
10 贺州学院
5 玉林师范学院
20 藤县
10 贺州学院
14 玉林师范学院
10 贺州学院
21 岑溪市
22 广西教育学院
20 贺州学院 附件1 小计 序号 县(市 、区) 第1页,共3页计划数 培养院校 计划数 培养院校 计划数 培养院校 序号 县(市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