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02

深入推进工业企 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和城乡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 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重改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 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山东政府网) 报: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干部 发: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直部门驻区单位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

电话: 0536―8085910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