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2 |
2、A―D 包: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E 包: 经营范围中包含相应产品的投标人, 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流通 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还应具有制造商提供
6 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 可以在
2019 年01 月21 日23 时59 分前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提出.投标人需及时关注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查看 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后果 自负.
16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由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出,投标人 应自行登陆及时查看.如未能及时查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分包 不允许
18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9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A 包:9000 元人民币;
B 包:9000 元人民币;
C 包:9000 元人民币;
D 包:9000 元人民币;
E 包:5000 元人 民币;
保证金递交方法: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 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递交形式:从供应商公司账户或基本账户转到指定账户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A 包)8808812021000012700 (B 包)8808812021000012718 (C 包)8808812021000012726
7 (D 包)8808812021000012734 (E 包)8808812021000012742 开户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
电话:0319-2683066 交款人要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保证金交纳 凭证扫描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20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退还)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性文件封皮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印鉴,视同于投标文 件全部盖章. 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盖招 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 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 (河北 CA 提供:单位电子印章,法人 印章,法人手签章,请投标人在封面加盖相对应的电子印章)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24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需要按照商务、技术、价格分类,需按照如下 格式: 商务部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