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7-02 |
各区教育 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监督电 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指导适龄儿童、少年 的家长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材料,严 把新生入学关. 在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积分入学政策前提下,鼓励各区积 ―
4 ― 极探索学区制招生办法.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 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努力推进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招生,严 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积极采取措施消除 大班额,对现存大班额、大校额学校要严控转学插班,逐步消化 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坚持 属地管理,以区为主 的原则,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 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逐步压 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
2020 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2018 年,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直属学校,就近在所在区域内的小学应 届毕业生中选拔.
三、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一) 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的指导和管理. 各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 围.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 民办初中学校可跨区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 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制定的招生方案,报所属区教 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通过 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学 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 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 三个承诺 (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 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 ―
5 ― 录取不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挂钩)等.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组织 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
(二)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中小学招生一律禁止笔试.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民办中 小学招生面谈程序.民办中小学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 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备 查.民办学校仅可组织一轮面谈,严禁组织两轮及以上的面谈. 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 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 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 符合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应安排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 规范招生的证据. 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 试或测试.严禁对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 评、 调研等活动. 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应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 督导、 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民办中小学举办的 校园开放日 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 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时,不得同时组织学 生报名, 不得组织测试或面谈, 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 (包 含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
四、加强普通高中招生教育管理 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结合综合表现评价的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