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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十九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 的地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二十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不在《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所列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内,可按程序办 理环评审批. (3)生态保护红线一览表见表
2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及其登记表可知,乐陵市境 内共有
3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红线一览表见表 2. 表2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生态红线划定一览表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乐陵市 生态红 线区 德州市碧霞湖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 红线区 红线区位于乐陵市霞光大道东北侧, 辛庄村、堤口杜村南侧,李铁匠村、 马家道口村西北侧.一级红线区外侧 20-100m
4 德州市史献亭村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 线区 东至枣城北大街,西至齐油坊村西 口,南至千倾庄村,北至李达子村南 口 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森林公园生物多 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东至付兴宇村,西至杩头苏村,南至 洼里贾村,北至枣王村 拟建项目位于乐陵市黄夹镇工业园,距离生态区域较远,未涉及以上生态红线区 域范围,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的要求. 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生产过程中耗水量较少,用电量较少,所用原辅材料中 不涉及原煤等能源消耗,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 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中关于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同时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加重区域环境污 染,不触及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拟建项目的实施满足区域 三线一单 符合性要求. (4) 《德州市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德州市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规定的堆场料场十项标准来规范 企业落实防尘抑尘措施;
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如表
3 所示. 表3项目建设与德州市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的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德州市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 企业情况 符合性
1 严格执行环评及 三同时 制度,环保审批手续 齐全并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已严格执行环评及 三同 时 制度 符合
2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工作 人员,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 度,配备专职环保人员,确 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符合
3 粉煤灰、煤渣粉性物料必须采取仓库、储罐等密 闭方式存放,并采用密闭方式输送;
临时性堆放 的要采取严格的篷盖、洒水、围挡等抑尘措施. 水泥、粉煤灰采取筒仓储 存;
石屑、石粉储存于密闭 仓库内,加盖料棚,定期洒 水抑尘. 符合
4 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优先采用密闭方式 贮存;
确因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技术条件等限 制而不能密闭的堆场,外围要设置高于堆存物料 的围墙、防风抑尘网、挡风屏等设施,场内应根 据物料类别配备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 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石屑、石粉存储于密闭仓库 内,加盖料棚,定期洒水抑 尘;
水泥、粉煤灰存储于筒 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