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2 |
6 C 「三胞」 指 三胞集团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 「第二批认购事项」 指 有条件认购最多本公司根啥抖阋话四晔率迦帐 出之特别授权将予配发及发行的合共2,200,000,000股新内资 股,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的通函,其 已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终止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 年四月十日之公布所披露) 「调解金额」 指 加上按年利率6%录得之该等金额利息,本金金额约为人民 币182,640,000元,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开始计算直至本 金悉数偿还为止,即调解原告方就有关本公司委聘原告方为 承建商承担建筑工作於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提出索 赔,原因为本公司未能调解各种合同项下应付之建筑费等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 指 内资股及或H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该场所」 指 具有本补充通函 「将予出售之物业」 一节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买卖协议」 指 本公司分别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或二零一九年四月二 日 (视乎情况而定) 与各买方就出售事项订立之有条件协议 (统称为 「买卖协议」 及各自为一项 「买卖协议」 ) 「平方米」 指 平方米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C
7 C 「转让价」 指 各买方根喙芈蚵粜榫妥梦镆涤Ω兜淖芄郝蚣 「单位」 指 具有本补充通函 「将予出售之物业」 一节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包括已签约单位及已占用单位 「估值师」 指 独立第三方中源评估有限公司 「裕昌」 指 江苏裕昌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 指 百分比 於本补充通函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联系人」 、 「关连人士」 及 「主要股东」 等词汇具有 GEM上市规则赋予该等词汇的涵义 (经联交所不时修订) . 本补充通函所载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经约整.因此,表示本补充通函内总数及货币换 算或百分比等值的数字未必是该等数字的算数总和. 提述单数之处包含复数的意思 (反之亦然) ,提述某一性别之处包含所有性别. 本补充通函已以英文及中文印制.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本补充通函的英文版本 为准. C
8 C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8045) JIANGSU NANDASOFT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及中国主要营业地点: 朱永宁先生 (董事长) 中国 吴清安先生 南京市 鼓楼区 非执行董事: 清江南路19号 徐志斌先生 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 沙敏先生 徐浩先生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独立非执行董事: 湾仔 谢满林先生 港湾道1号 施中华先生 会议展览广场 徐小琴女士 办公大楼46楼01C05室 敬者: (1)主要交易;
及(2)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绪言 本补充通函应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发行股份之一般 授权及修订章程之授权,以及建议委任董事及本公司监事之通函一并阅读. * 仅供识别 C
9 C 诚如本公司於其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之公布所公告,本公司分别就有关十个单 位之出售事项及相关代理事项订立相关买卖协议及相关代理协议,及诚如本公司於其日期为二零 一九年四月二日之公布所公告,本公司分别就有关其他六个单位之出售事项及相关代理事项订立 其他买卖协议及相关代理协议. 本补充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