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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3月ICS 77.
150.10 代替 EN 485-3:1993. 英文版 铝和铝合金薄板、带材和板材 第3部分:热轧产品形状和尺寸公差 铝和铝合金薄板、带材、板材,第3部分:热轧产品形状和极限公差 该欧洲标准由 CEN 在2002-11-21 批准. CEN 成员规定要遵守确保所给的该欧洲标准国标状态条件的 CEN/CENELEC 国际规则 而没有任何变更. 最近有关此国标的明细表和目录可向中心秘书处或 CEN 成员申请获取. 该欧洲标准有三种版本(英文、法文、德文) .任何一种语言的版本都可以在 CEN 成 员的负责下翻译成自己本国的语言并告知中心秘书处有了本国语言的正式版本. 国标机构的 CEN 成员有奥地利、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 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 以及英国.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管理中心:rue de Stassart,
36 B-1050 Brussels ?2003CEN 世界范围内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的复制和交流所有权归 CEN 及其成员所有. 参考号 EN 485-3:2003 E
2 目录 前言
1 1
1 1 使用范围
2 2
2 2 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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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尺寸公差 3.1 3.1 3.1 3.1 厚度 3.2 3.2 3.2 3.2 宽度 3.3 3.3 3.3 3.3 长度
4 4
4 4 形状公差 4.1 4.1 4.1 4.1 侧向曲率 4.2 4.2 4.2 4.2 平直度 4.3 4.3 4.3 4.3 垂直度 参考书目
3 前言 本标准(EN 485-3:2003)由CEN/TC 132"铝和铝合金"技术委员会编制,秘书的 职位由 AFNOR 保留. 该欧洲标准要给出本国的国标格式,要么是等同内容的出版物,要么是批准认可的出 版物,最迟在
2003 年9月以前以及有冲突的国标要撤消. 本标准代替 EN 485-3:1993. 本标准是一套四个标准的一部分.其它标准涉及: 第1部分:检查和交付的技术条件 第2部分:机械性能 第4部分:热冷产品形状和尺寸公差. 本标准除了在编辑上作了很小的调整外,还作了以下技术修改: - 表1: 100mm - 150mm : 很小的紧公差 150mm - 220mm : 新220mm - 350mm : 新350mm - 400mm : 新 新内容冷压缩板添加在表后. - 表3: 0mm - 6mm : 很小的紧公差(1st 和4th 栏) 6mm - 12mm : 紧公差(2nd , 3nd 和4th 栏) 12mm - 50mm : 所有产品紧公差 50mm - 200mm : 所有产品紧公差 200mm - 400mm : 新 最后一栏增加(长度大于 3000mm 小于等于 6000mm) ,新内容在表后 (宽度 6500mm 到15000mm) . 新内容冷压缩板加在表后. - 表5: 50mm - 350mm :50mm 到200mm 的值扩大到 350mm 新内容冷压缩和未拉伸板加在表后. 根据 CEN/CENELEC 国际规则,执行本欧洲标准的国标机构组织成员国有下列国家: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 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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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用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的锻铝和铝合金薄板、带材和板材在热轧时的形状和尺寸公差,用于 一般工程. 产品适用厚度从 2.5mm 至小于等于 400mm. 不适用于卷形半成品产品(再轧材料) ,或特殊产品如波浪形、压花薄板和带材,或专 门用于如航空宇宙、罐材料等标准在欧洲标准内分别有说明. 产品的检查和交付技术条件包括在 EN 485-1 标准内. 备注 本标准内列出的有些产品属于专利或专利申请,其明细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专利和专 利权的转让. 当专利权所有人拒绝同意许可证标准产品在合理的情况下以及无鉴别条件时,CEN/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