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2 |
9 C
2 收益 (a) 分拆收益 (i) 按主要产品类别分拆客户合约收益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围内 的客户合约收益 销售炼油助剂 104,248 130,773 销售油品添加剂 72,871 56,050 总计 177,119 186,823 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
15 号,所有收益均於一个时间点确认. 本集团客源包括一名客户,与有关客户进行的交易占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收益 10% 以上,呈列如下: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客户 A 24,712 22,719 客户 B * 19,775 客户 C * 19,633 * 占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益 10% 以下. C
10 C (ii) 按地理位置分拆客户合约收益 下表载列有关本集团从外部客户所取得收益所在地理位置的资料.收益所在地理位置 乃以客户所在地点为基准.特定非流动资产的地理位置乃以资产的实际地点 (倘为物 业、厂房及设备) 、获分配经营所在地点 (倘为租赁预付款项) 为基准.截至二零一八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绝大部分特定非流动资产实际位於中国.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内地 171,332 163,300 苏丹 4,898 21,060 其他国家及地区
889 2,463 总计 177,119 186,823 (iii) 预期将於日后确认於报告日期存续的客户合约收益 本集团就炼油助剂销售合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第
121 段所载的可行权宜方 法,故本集团并无披露有关本集团根驹て谖谝荒昊蛞韵碌牧队椭料酆显 履行余下履约责任后,将有权取得的收益的资料. (b) 分部报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8 号经营分部规定须根炯诺闹饕司霾呷司妥试捶峙浼氨硐 评估所定期审阅的内部财务报告识别及披露经营分部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本集团已厘定 其仅拥有一个经营分部,即炼油助剂及油品添加剂销售.
3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服务收入
146 599 政府补助 2,669
500 外汇汇兑收益 (亏损) 净额 1,017 (354)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1,915
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
100 其他
295 (30) 总计 6,042
846 C
11 C
4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 (计入) 下列各项后得出: (a) 财务成本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利息
334 297 (b) 员工成本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5,505 5,385 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i)
358 588 5,863 5,973 (i) 本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雇员均须参与由当地市政府管理及运作的界定供款退休计划. 本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按照当地市政府就雇员平均薪金所协定的若干百分比向计划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