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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图1.3-1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位置图 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配套表面处理中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6 1.4 评价标准和规范 1.4.1 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II 类和Ⅳ类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II 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 .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根据《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 配套表面处理中心污水配套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 《电镀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的表
2 标准(新建企业排放限值),其中第一类污染 物以外的指标排放浓度不超过 DB 44/1597-2015 中的现有项目(表1)相应排放限值的 200%. 根据《关于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7]201 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 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粤环〔2014〕27 号)等文件规定,粤北地区实行从严从紧环保准入,配套表面处理 中心禁止向外环境排放含汞、砷、镉、铬、铅重金属污染物. 山子背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应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 段的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A 标准的严者后排入梅花河. 本中心为园区配套表面处理园区,工艺废气执行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有机废气参照广东省《家具行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 II 时段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浓度限值;
其他污染物及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限值,其中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的新扩改二级限值. . 施工期执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配套表面处理中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7 1.4.3 其他标准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