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2
责任编辑 肖丽娟 李特南 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致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 公安、检察机关对49名企业和行政监察对象立案侦查 74名责任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含省部级5人 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天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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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经国 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天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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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 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5年8月12日, 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 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造成165人遇难 ( 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消防人员110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 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 ( 其中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 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 ( 伤情重及较重 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 公安、检察机关对49名企业人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 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调查组另对123名 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 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 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 人;

对其他48名责任人员,建议由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视情予 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

1名责任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病 故,建议不再给予其处分. 记者就该事故中社会关注的热点、疑点问题,采访了调查组 相关负责人. 事故原因 记者: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到底存放了哪些危险货物?起火 和爆炸原因究竟是什么? 答:事故现场经过火灾、爆炸,现场破坏严重,情况复杂危 险.为查明 怎么着的、怎么炸的 等问题,事故调查组聘请爆炸、 消防、化工、刑侦等多领域的权威专家参加技术组,开展了全面 深入的调查. 经查,事发前,瑞海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内共储存 危险货物7大类、111种,共计11383.79吨,其中数量大的有 硝酸铵800吨,氰化钠680.5吨,硝化棉、硝化棉溶液及硝基 漆片229.37吨. 其中,运抵区 ( 也称海关监管区)内共储存危险货物72种,共计4840.42吨,包括硝酸铵800吨,氰化钠360吨,硝化棉、硝化棉 溶液及硝基漆片48.17吨. 事故调查组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 最终查明认定事故直接 原因为: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 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 ( 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 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 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 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 化学品发生爆炸. 2015年8月12日23时34分06秒, 事故现场发生了第一次大 爆炸.距第一次爆炸点约20米处,有多个装有硝酸铵、硝酸钾等 氧化剂、易燃固体和腐蚀品集装箱,受到火焰蔓延的作用以及第 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23时34分37秒发生了第二次更剧烈的爆 炸.据测算,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450吨TNT当量. 记者:瑞海公司是否有特殊背景? 答:瑞海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为民营企业,员工72人. 调查发现, 瑞海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某在港口危险货物物流 企业从业多年, 熟悉港口经营危险货物物流企业需要的行政许 可及其审批程序.于某通过送钱、送购物卡 ( 券)和出资邀请打高 尔夫、请客吃饭等不正当手段,拉拢原天津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 分管领导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负责人, 要求在 行政审批过程中给瑞海公司提供便利.有关负责人滥用职权,违 规给瑞海公司先后五次出具相关批复, 而这种批复除瑞海公司 外从未对其他企业用过. 瑞海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董某也利用其父亲 ( 已去世)曾任 天津港公安局局长的关系,在港口审批、监管方面打通关节,对 瑞海公司无法定许可违法经营也起了很大作用.除董某外,调查 组没有发现该公司人员的亲属有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人员. 灭火救援 记者:消防处置是否得当?为什么会有百余名消防员牺牲? 答:通过查阅值班记录、出警命令记录、调查了解,不管是天 津港消防支队,还是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初期响应是及时的、 行动是迅速的. 从监控视频分析和向幸存消防员、企业员工询问了解到,首 批消防力量到场后,指挥员立即开展火情侦查,并向在场的企业 员工了解情况, 但均未告知究竟是什么物质着火. 在这种情况 下,为避免火势继续扩大、威胁周边危险品集装箱,指挥员命令 采取 冷却控制、疏散群众 的措施.在现场火势越发猛烈、威胁 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指挥员果断下达撤退命令,全部撤离至 运抵区外围,利用水炮、泡沫炮远程冷却、覆盖保护,并紧急疏散 周围群众和企业员工,避免了更大的人员伤亡. 事故导致24名公安现役消防官兵和75名天津港消防员壮 烈牺牲,5名天津港消防人员失踪,代价惨痛,教训深刻.主要原 因:一是事故企业违规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 远远超出设计上限, 尤其是严重违规存放大量不允许存放的硝 酸铵,埋下巨大隐患.二是消防力量对事故企业储存的危险货物 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致使先期处置的一些措施针对性、有效性 不强.事故发生后,到场的指挥员立即向企业现场人员了解有关 着火物质情况,但企业人员未能提供准确信息,尤其是没有告知 货场内存有大量硝酸铵, 致使指挥员难以对火场状况做出危险 预估.三是从幸存消防员、企业在场人员了解的情况和现场监控 视频分析,爆炸发生前现场火势始终处于稳定燃烧状态,在毫无 征兆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接连发生了两次大爆炸,消防人员虽然 已经撤离发生火灾的运抵区,但仍处于爆炸核心区,猝不及防, 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 消防部门总结教训, 为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提出了以下措 施:进一步提升处置危化品火灾爆炸事故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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