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2 |
总体改造工程包括
2 套钠钙双碱法脱 硫+ SNCR 脱硝装置+2 套湿式电除尘装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
44 号令)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 号)规定,本项目类别为 三十
四、 环境治理业
99、脱硫、脱硝、除尘、VOCs 治理等工程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 五莲县大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本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产业政策符合性 (1)本项目为脱硫、 除尘、脱硝技术改造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版),本项目属于 鼓励类,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 用 ,第15 项 '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 (试行) 》的通知(日政办发字[2015]41 号) ,该项目为标砖、多孔砖、新型墙体保温砖等新 型建筑材料技改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建设项目,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环评审批. (3)根据五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莲县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 》的 通知(莲政办发[2017]32 号) ,五莲县大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标砖、多孔砖、新型 墙体保温砖等新型建筑材料技改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建设项目.
3、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五莲县中至镇陡峨村东北侧 990m 处, 五莲县大刚新型墙体材 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 录(2012 年本) 》 ,本项目不在 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名单内;
根据五莲县规划和城
4 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规划证明及 关于五莲县大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 司选址及规划方案的批复 (见附件
3、附件 4)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五莲县总体规划及 选址要求. 本项目厂址位于五莲县中至镇陡峨村东北侧 990m 处,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 线规划》 (2016-2020)中 日照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 中所划定的范围(项目与日照市 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图见附图 3) , 本项目不在此生态红线范围内.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 源地为小仕阳水库水源地,最近距离为 5.2km.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 线规划的要求.
4、项目概况 五莲县大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标砖、多孔砖、新型墙体保温砖等新型建筑 材料技改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五莲县中至镇陡峨村东北侧 990m 处,五莲县大 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位置见附图 1) .项目总投资
180 万元,全 部为环保投资,其中一期工程投资
80 万元,二期工程投资
100 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 13333m2 ,无新增占地及建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新上钠钙双碱法脱硫+湿式电 除尘设施,对焙烧烟气进行脱硫除尘改造,脱硫效率为 95%,除尘效率为 90%;
同时, 为满足
2020 年1月1日以后《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在一期脱硫除尘基础上二期新增钠钙双碱法脱硫+SNCR 脱硝+ 湿式电除尘设施,对焙烧烟气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改造,脱硫效率为 95%,除尘效率为 90%,脱硝效率为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