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2 |
1(2015.06) 换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申请签注延期须知 为方便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内地逗留签注在香港工作、就学、接受培训的内地居民及 其随行家属,以及劳务人员在香港换领(含遗失补领或损坏补领,下同) 《往来港澳通行证》或 申请签注延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香港中国旅行社在香港受理以上的申请服务.
一、申请条件
(一)换领或补领通行证
1、原通行证有效期快将期满或原通行证有效期短于拟申请香港入境处逗留标签的有效期, 可申请换领通行证.符合换证条件的本式通行证其有效期不足
180 天或内地逗留签注不多于
90 天,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免费为其签发与原逗留签注剩余有效期相同的逗留签注.
2、持证人持逗留签注在港期间,因证件遗失、损毁、电子芯片失效、个人关键身份信息 变更(持证人面相发生较大变化或手指指纹损坏等原因) 、取销或补充申请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 务,可申请补领/换领通行证.
(二)签注延期 持证人在港期间原内地逗留签注到期或即将到期,取得香港入境处新的逗留标签/* 进 入许可 ,可申请签注延期. *注:首次以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方式持香港入境处发出 进入许可 标签未曾申领过内 地逗留签注的来港人士,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逗留签注.
二、申请要求
(一)受理申请须面见申请人,并现场拍摄申请人人像.
(二)提交完整填写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1 份,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以正楷书 写.
(三)交验有效期的具有
18 位数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或内地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份 (居民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
(四)劳务人员须通过劳务公司在港机构申请办理,并须提交内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公函原 件及劳务公司证明原件;
办理换证的劳务人员需由劳务公司陪同亲临办理.
(五)未满
16 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合法监护人陪同或由合法监护人委托亲友陪同递交申 请,须提交关系证明文件(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和合法监护人身份证明文件;
由合法监护人委 托亲友陪同申请的,除附上述证明文件外,还须提交合法监护人签署的委托书(合法监护人身 份证明文件需与委托书内一致)及受托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受理时交验上述证件原件并提交复 印件
1 份.
(六)指纹采集.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年龄满
16 周岁或以上人士需要统一采集 指纹;
对未满
16 周岁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七)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申请人,须签署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内的使用港澳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八)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一律用 A4 纸复印.
三、申请材料
(一)换领证件 P.2(2015.06)
1、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内地签发的最新一次的逗留签注、香港入境处批准新的逗 留标签,并提交复印件
1 份(本式通行证须复印载有相片的个人资料页、内地签发最新一次逗 留签注页/卡式通行证复印正反两面,再加上香港入境处批准新的逗留标签) .
2、如属遗失或被盗的,还须提供警署报案证明、香港入境处补领的逗留标签,提交上述 证件的复印件
1 份.
3、如属损毁或电子芯片失效的,需函送发证机关审批,获同意后方可受理.递函时须书 面说明情况,交验通行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复印原通行证的资料页、最新的香港及内地逗留 签注及相关的损坏页.受理申请时按换证加签注收费(根据签注年限计算费用) .原证会退回给 申请人,取证时须交回原证作剪角注销(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发证人员会在有效期的内 地逗留签注上盖 注销 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