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9-06 |
1 潘依依 HP00016140 B20140420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 社会环境简况,环境 质量状况,评价适用 标准,建设项目工程 分析,项目主要污染 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 况,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 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 果, 审批符合性分析, 结论与建议 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参与人员名单表 其他 参与 人员 情况 序号 姓名 职称 专业 职责 本人签名
1 高雨 助工 环境工程 参与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
19
三、环境质量状况
24
四、评价适用标准
32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5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42
七、环境影响分析
43
八、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49
九、审批符合性分析
52
十、结论与建议
55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永嘉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
3、永嘉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4、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分图(永嘉县)
5、瓯北黄田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图
6、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件:
1、营业执照
2、关于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整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 批意见的函(温环建[2013]019 号)
3、关于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整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函(温环建[2013]059 号)
4、关于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整合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意见的函(温环验[2013]044 号)
5、排污许可证
6、排污权证
7、房屋租赁合同
8、土地证
9、房产证 附表: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1-联系
电话:0577-88981279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文广 联系人 郑长华 通讯地址 永嘉县黄田街道珠江村 联系电话
13706699583 传真 / 邮政编码
325100 建设地点 永嘉县黄田街道珠江村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及 代码 热力生产和供应 D4430 总用地面积 3921.
10m2 总建筑面积 1188.83m2 总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 (万元) 10.5 环保投资 所占比例(%) 52.5 环评经费 / 预期投产日 期/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主要从事电镀加工;
企业位于永嘉县 瓯北镇珠江村,租用永嘉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厂房,性质为工矿仓储用地,总用地面积 为3921.10m2 ,总建筑面积 1188.83m2 ,电镀车间面积为 1012m2 . 企业曾于
2013 年2月委托编制 《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整合提升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审批(温环建[2013]019 号).企业投入试运营后电镀容量的类 型分布相对发生变化, 又于
2013 年9月委托编制 《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整 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并进行备案(温环建函[2013]059 号),备案内容为:年产
2000 吨纽扣拉链等小五金;
电镀生产总容量调整为
52778 升 (其中自动化线 45139.3 升, 手动线 7638.7 升;
电镀类型挂镀 21363.3 升,滚镀 31414.7 升),自动化率为 85.5%,剩 余容量 738.6 升 (挂镀容量) . 企业于
2013 年11 月通过环保验收 (温环验[2013]044 号) .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编号 91330324598527439X001P) 和排污权证 (温排污权证 CSyj 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2-联系
电话:0577-88981279 字第
2017027 号).由于实际投产后水滚筒不能满足审批量前处理需求,企业又于
2018 年委托编制《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整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企 业在主体工艺,镀种镀容、产品方案、产能规模、排污总量、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 的前提下,利用车间闲置位置,新增前处理工艺设备水滚筒;
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 镀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温环通[2018]6 号)中相关要求和企业废水废气收集处 理现状,为了进一步减少废水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在原有措施基本不变的情况 下新增铬系、镍系废水二级处理措施、电镀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措施, 并对厂区平面布局进行局部调整. 企业出于对生产过程中安全考虑,在不改变企业产品方案、规模和工艺的前提下, 将电镀过程中原本电加热改为锅炉蒸汽加热,新增 0.3t/h 和0.1t/h 生物质锅炉各
1 台, 本环评仅对新建锅炉情况进行评价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 等有关法规要求,受项目业主――永嘉县广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18 修改),本项目属于 三十
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2 热力生产和供 应工程-其他(电热锅炉除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同 类项目类比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编制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
9 号,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
77 号,1997.03);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国务院令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