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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号令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2017 年10 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修订)和《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4月28 日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属于名录中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
56、石墨及其他分金属矿物制 品 类别中 其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的回复见附件).东方电气洁能科技成 都有限公司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我院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现按照有关技术 规范,编制《锂电池快充硬炭负极材料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 鼓励类第十九类 轻工中 的第17项 锂离子电池用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钛酸锂等负极材 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 剂;
废旧铅酸蓄电池资源化无害化回收,年回收能力5万吨以上再生铅工艺装备 系统制造 .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同时本项目已于2018年08月10日,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委,根据《企 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完成备案,备案号为: 川投资备【2018-510699-41-03-262039】FGQB-0081号(见附件). 2016年5月23日,中国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的批复》,同意本项目实施(见附件).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企业现行相关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符合性
3 本项目位于四川德阳金沙江西路
688 号耐特阀门厂房内.根据《德阳市城 市总体规划(2010-2020)》,在城市发展总目标中指出:至2020 年把德阳市建 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名优食品基地、综合化工基地、新 材料基地、现代农业基地和西部职业教育基地,四川省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 在工业产业发展方面指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做强装备制造、化工、食品 三大优势产业,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生物医药、天然 气等新兴产业.在城市发展策略中指出: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为目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水资源,加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 感区保护,加大水流域、工业和农村污染等治理力度. 本项目为锂电池快充硬炭负极材料中试,与《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规划建设新材料基地,培育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相符合. 根据《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建成 区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在新建项目厂区内将采用雨、污分流,雨水 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环保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符合规划中雨 污分流制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要求. (2)与《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符合性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指出: 强化堆场扬尘控制.强 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推进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 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生产企业中小型堆场和废渣堆场应搭建顶蓬并修筑防风 墙.对临时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