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2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 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10 套粉碎机、10 套磨粉机项目 建设单位 巩义市恒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位连宁 联系人 位连宁 通讯地址 巩义市芝田开发区永益路
1 号 联系电话
18637168966 传真/邮政编码
451200 建设地点 巩义市芝田开发区永益路
1 号 立项备案 部门 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文号 2018-410181-34-03-053530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 制造业 建筑面积 (平方米)
65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3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 2.1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巩义市恒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
230 万元,在巩义市芝田开发区(巩义市 经济技术产业园区)永益路
1 号新建年产
10 套粉碎机、10 套磨粉机项目,建筑面积 650m2 ,项目厂房、办公室均为租赁(详见附件 4).该项目的建设不但可以满足市 场需求,还能提供一定的劳动就业岗位,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该项目不在其 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允许类,且项目生产工艺及所用设备无目 录中规定的淘汰类工艺装备;
同时该项目满足《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 年修订)》的备案要求且现已备案,备案文号:2018-410181-34-03-053530 ,项目备 案见附件 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用地位于巩义市芝田开发区(巩义市经济技术产业园区)永益路
1 号,巩 义市永安街道办为本项目出具了入驻通知书(见附件 3),说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巩义市永安街道办土地利用规划及区域控制性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该项目须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6月29 日 环境保 护部令第
44 号 公布和
2018 年4月28 日公布的《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规定,本项目属 二十
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中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