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02 |
6 46.3 承包工程范围.214
47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16 47.1 一级资质标准.216 47.2 二级资质标准.217 47.3 三级资质标准.217 47.4 承包工程范围.218
48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21 48.1 资质标准.221 48.2 承包工程范围.221
(三)施工劳务序列资质标准.223
49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224 49.1 资质标准.224 49.2 承包业务范围.224
1
一、总
一、总
一、总
一、总则则则则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 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资质分类 资质分类 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 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
12 个类别, 一般分为
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
专业 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一般分为
3 个等级(一级、 二级、三级) ;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 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 准.
二、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 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 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 人;
2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
三、
三、
三、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 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 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 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 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 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 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 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 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 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 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 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 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 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 务.
3
四、
四、
四、
四、有关说明 有关说明 有关说明 有关说明
(一)本标准 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 是指 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申请资质企业注册的人员;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是指持有国务院 有关行业部门认可单位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施工 现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定,通过有关部 门或行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 书的人员;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是指经国 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 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