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02 |
1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80 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广东公司 4G 二期规划基站(江门、云浮、肇庆分册)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广东公司 4G 二期规划基 站(江门、云浮、肇庆分册)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 表》 )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肇庆市环境保护 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对《报告 表》的评估意见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门市环境保护局、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肇庆 ―
2 ― 市环境保护局的初审意见.
二、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广东公司 4G 二期规划基站(江门、 云浮、肇庆册)共449 个宏基站,其中江门市
337 个、云浮市
57 个、肇庆市
55 个. 《报告表》根据基站类型、天线型号、架设地 点等不同,选取了
181 个典型基站进行测量与评价. 根据《报告表》的分析和评价结论,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基本 代表了本工程的电磁辐射水平,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厅同意 该项目的建设.
三、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 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评价方法与标准》 (HJ/T10.3-1996) , 单个项目对公众照射采用 《电 磁环境控制限值》 (GB 8702-2014)中30~3000 MHz 频段的功率 密度限值的 1/5 作为评价标准,即本项目公众照射目标管理值为 8μW/cm2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公众经常可达到区域电磁辐射 影响水平须控制在上述限值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建设对公 众和环境的影响.
(二)合理选择基站发射功率、载频数、发射天线半功率角、 下倾角、架设高度、朝向.在满足信号覆盖的前提下,尽量采取 降低基站发射功率、调整天线倾角和天线方向等措施,满足电磁 辐射限值的要求. ―
3 ―
(三)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日常监测计 划,定期对基站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架设 基站的天面及机房,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避免公 众进入.加强移动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基站设备及附 属设施的性能,以便于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发生 电磁辐射泄漏,确保移动通信网络和基站的安全可靠运行.
(五)基站设备所用废旧蓄电池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 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六)在市区主要景观建筑和风景区采用美化天线等措施, 减少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四、新建、迁建、扩建的基站须在建设前按照有关的法律法 规规定向我厅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已通过审批的基站,若项目的 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 报批环评文件.
五、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江门市环境保 护局、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