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2 |
7800 万股为基数,利用资本公积金按 10:10 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后的
2500 万股社会流通股份于
12 月9日上市流通.总股本增加至
15600 万股,股本比例结 构不变.
1998 年5月实施第一次配股.公司以
1998 年5月27 日为股权登记日,5 月28 日至
6 月10 日为配股缴款日期,以总股本
15600 万股为基数,按10:3 比例向全 体股东配股,每股配股价
4 元,其中, 国有法人股东认购其应配股份的 1/3,即1060 万股,其余放弃;
社会公众股东认购
1500 万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
2560 万股,社会流通部分于
1998 年7月1日获准上市.总股本增加至
1816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为
1166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4.21%;
社会流通股为
6500 万股,占--6总股本的 35.79%.
2000 年12 月第二次配股.公司以
2000 年12 月13 日为股权登记日,12 月14 日至
12 月27 日为配股缴款日期,以总股本
18160 万股为基数,按10:3 比例向全 体股东配股,每股配股价 8.5 元,其中, 国有法人股东根据国家财政部财管字 [2000]119 号文批复, 用现金认购
175 万股, 其余部分放弃;
社会公众股东认购
1950 万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
2125 万股,社会流通部分于
2001 年1月4日获准 上市.总股本增加至
20285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为
11835 万股,占总股本的 58.34%;
社会流通股为
8450 万股,占总股本的 41.66%. 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吸收合并、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减资、内部职工股或公司职工股上市等情况,公司股份总数及 股本结构没有发生变动. ⑶公司没有内部职工股. ㈢股东情况介绍 ⒈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
50001 户. ⒉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118350000 58.34
2 汉兴基金
1231774 0.61
3 景福基金
586719 0.29
4 景博基金
364000 0.18
5 陈伟祥
261859 0.13
6 陈林华
169000 0.08
7 吴波147000 0.07
8 尹刚民
128840 0.064
9 黄喜荣
127600 0.063
10 安娜117295 0.058 说明:⑴上述第
1 名股东为国有法人股东,报告期内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生 变化,也没有任何质押或冻结情况,与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山西焦化 集团有限公司是唯一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其代表国家持有股 份. ⑵ 其中景福基金与景博基金同属于大成基金管理公司,此外,公司不能确定 第2名至第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晓报告期内其所持股份增减 变动情况、其所持股份是否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况. ⑶上述股东中没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 况. ⒊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控股股东名称: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截止
2001 年12 月31 日,共持有本 公司国有法人股份
118350000 股,占总股本的 58.34%. 法定代表人:薛佩珍 成立日期:1969 年 注册资本:19765 万元 公司性质:国有独资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函[1995]162 号文批准的国 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单位. - -
7 经营范围: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进口及自产产品和 技术出口,承办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及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焦炭、合成 氨、尿素生产.制造其他化学、化工产品,承接化工设备和零部件加工制作,设 备检修和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汽车运输等服务业.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变化. ⒋除控股股东外,没有持股在 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