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2 |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 年9月28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 年9月2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陈华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适用、不适用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龚学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靳玉山、不适用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民间借款纠纷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公告编号:2018-040 诉讼请求:
1、被告依法偿还原告借款
20 万元整;
2、被告向原告支付该笔
20 万元整借款的资金利息从
2017 年8月21 日至
2018 年9月,计共 1.2 万元;
3、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 1.8 万元整;
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以上三项共计
23 万元整 事实与理由:
2017 年8月21 日被告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借款
20 万元, 有"借款协议书"为证,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现被告已逾期未还款.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应诉通知书
2、民事诉状 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40 董事会
2018 年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