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2 |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衡水景县龙华加油站双层罐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衡水景县龙华加油站 法人代表 田雨松 联系人 郑少利 通信地址 景县龙华镇火车站东
200 米(衡德路南侧) 联系电话
13831887906 传真 -- 邮政编码
053500 建设地点 景县龙华镇火车站东
200 米(衡德路南侧) 立项审批 部门 景县发展改革创新局 批准文号 景发改交能备[2018]18 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46.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68.86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8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2.98%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由来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衡水景县龙华加油站位于景县龙华镇火车站东
200 米(衡德路南侧) ,该加油站始建于
1998 年,由于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 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第一款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 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的规定,衡水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 北衡水石油分公司加油站项目进行行政处罚 (衡环罚听告字[2018]65 号和衡环罚听 告字[2018]66 号) ,现已缴纳处罚(见附件) . 加油站目前使用的单层罐保温性能差,油品挥发量较大;
防腐蚀、防渗漏性 较差,易发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事故,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 已不能适应这种发展形势,为此,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衡水景县龙华加油 站决定投资 268.86 万元在景县龙华镇火车站东
200 米(衡德路南侧)建设双层罐 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年销售成品油
2358 吨.加油站委托我单位按改扩建项目对 全站重新进行总体评价,依法完善环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