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2 |
废水分为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 (5)污染治理工艺:废气包括脱硫系统(石灰石-石膏湿法、 石灰-石膏湿法、电石渣法、氨-肥法、氨-亚硫酸铵法等) 、脱硝系 统(低氮燃烧器、SCR、SNCR 等) 、脱汞措施(卤素除汞、烟道喷入 活性炭吸附剂等) 、除尘器(静电除尘、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 器等) ;
废水治理工艺分为混凝、沉淀、絮凝、气浮、厌氧、好氧、 蒸发结晶、深度处理等. ―
7 ― (6)废水类别:分为制浆废水、造纸废水、生活污水、热电锅 炉排水、初期雨水等. (7)废水排放去向:分为不外排、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 直接进入海域等. (8)废水排放规律:分为连续排放,流量稳定;
连续排放,流 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等. (9)可行技术:具体内容见
三、可行技术 ;
对于采用不属 于可行技术范围的污染治理技术,应填写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的排放口编号:填写地方环境管理 部门现有编号或由企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 》进行编号并填写. (11)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排 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12)排放口类型:分为外排口、设施或车间排放口,其中外 排口又分为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造纸废水排放口全部为主要 排放口,如采用氯气漂白工艺需填写设施或车间排放口;
废气主要 排放口为碱回收炉和锅炉废气排放口,一般排放口为石灰窑和焚烧 炉废气排放口.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内容原则上为必填项,在填报主要产品及产 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时区分必填项和选填项,并应当在国家排 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的下拉菜单中选择,菜单中未包括 的,可自行增加内容. ―
8 ― 企业基本信息应当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报,确保真实、有效. 生产设施及排放口信息要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技术规范尚未 作出规定,且排放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国 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参照相关技术规范自行填报.企业针对申 请的排污许可要求,评估污染排放及环境管理现状,对存在需要改 正的,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系统中提出改正措施. 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补充制订的相关技术规范有 要求的,以及企业认为需要填报的,应补充填报.
二、产排污节点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 本技术规范主要基于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确定产排 污节点、排放口、污染因子及许可限值.对于新增污染源,应对照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从严确定;
对于现有污染源,有核 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需要,综合考虑 本技术规范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确定产排污节点、排 放口、污染因子及许可限值.依法制定并发布的限期达标规划中有 明确要求的,还要综合考虑,确定产排污节点、排放口、污染因子 及许可限值.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合规补充制定的其 他各项要求,应当依据规范性文件相应增加内容.
(一)产排污节点及排放口具体规定 1.废水类别及排放口 造纸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废水类别包括所有生产废水和排 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单独排入城镇集中污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