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2 |
18 相关文件的送达
1、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相关文件如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送达的, 受送达人相关人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
2、如不能直接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应送达文件及送达回证扫描 后发送至受送达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其应将送达回证下载、打印、签字盖 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将该送达回 证邮寄至:河南省济源市汤帝路中段,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李女 士收,邮编:459000,
电话:0391-5570366.
3、不按上述要求提交送达回证的,视为受送达人已收到并知晓上述送 达文件的内容,且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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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 务. 1.2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定义及解释 2.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而为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营业网点提供的卷闸门及地锁. 2.1.2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如卷闸门及地锁的测量、制作、安装费、运输费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2 采购人: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 人. 2.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 日期:指公历日. 2.6 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 刷的纸质文件.
3、保证供应商应保证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否则应当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磋商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当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 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 任承担上述费用. 4.2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已经发 售磋商文件或者已收取磋商保证金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磋商文件 费用,以及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无息). 4.3 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 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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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文件构成
5、编制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发售
7、磋商文件的异议、澄清或修改
8、响应文件的编制
9、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10、磋商有效期
1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12、磋商程序 12.1开启首次响应文件 12.2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2.3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2.4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2.5磋商评审 1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2.7确定成交结果并公告 12.8签订采购合同 12.9其他事项
11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2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执行国家采购政策,包括:
1、国办发〔2007〕51号文件
2、财库〔2004〕185号文件
3、财库〔2006〕90号文件
4、财库〔2011〕181号文件
5、财库〔2011〕124号文件
6、财库〔2014〕68号文件
7、豫财购〔2012〕9号文件
8、国权联〔2006〕1号文件
9、豫财购〔2010〕26号文件
10、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规定
13 第四部分 磋商办法14 第四部分 磋商办法
第三章 磋商文件编制与发售
1、总则 1.1 本磋商文件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 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 报价, 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 购方式. 1.2 本磋商办法是指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 磋商文件要求在明确采购需求后, 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