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2 |
九、录取 "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 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 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录取时间为
5 月下 旬.
(一)录取原则 1.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护理、助产专业高职(专科) 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 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 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 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 号)规定执行. 2.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 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 上的高职(专科)护理、助产专业应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公示 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 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 办[2014]2 号)有关政策执行. 3.退役的应届护理、助产专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专升本,经网上 信息填报、资格审查、考试后,在单列计划中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根据专升本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护理学综合》成绩高者.
(二)录取确认 拟录取学生名单将于
5 月16 日-22 日在我校公示一周,所有拟 录取考生如放弃录取资格,须在
22 日公示结束前递交
2019 年普通 专升本考试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并进行电话确认 0554-6632810.逾期则视为确 认录取.因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将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录取.递补录取考生公示无异议后,最终拟录取名单将于
5 月31 日 报送省考试院.
(三)录取期间计划调整 录取期间,招生计划总数不再进行调整.总计划由免试录取、 退役士兵单列录取及笔试录取共同组成.
(四)录取通知书 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新生《录取通知 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十、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考生 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对比学籍系统未按时毕 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不符合条件或 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 厅按照规定处理. 十
一、颁发证书 1.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安徽理工大学.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 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 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 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
二、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 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 标准执行. 十
三、联系方式 联系
电话:0551-62860000 0554-6632810 招生
网址: http://zs.aust.edu.cn 邮编:232001 十
四、其它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非法以我校名义进 行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学校不组 织任何形式的"助考"辅导和培训,学校老师不参与任何机构的"助考"辅导和培训. 2.监督举报方式: 安徽理工大学,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