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2 |
7 公里,太湖 27.1 公里,苏州荷塘月色省级湿地公园 10.2 公里,西塘河 14.1 公里,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 规划》. (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 本次评价大气环境数据引用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中相城区站
2018 年9月25 日-2018 年9月27 日的监测数据,SO
2、NO
2、PM10 日均浓度可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次评价地表水环境现状资料引用《苏州高铁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工 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的监测数据, 监测时间为
2016 年12 月26 日~2016 年12 月28 日,根据报告数据元和塘水质各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限值要求,水质情况良好. 声环境现状由
2018 年12 月26 日 监测数据可知,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昼 夜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根据本报告各专章分析表明: 本项目工业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除锈粉尘、焊接粉尘、注塑废气和抛丸 粉尘等, 喷漆废气经厂内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
15 米高排气筒外排;
除锈粉尘 和抛丸粉尘由设备自带的湿式除尘系统处理后收集,其他废气产生量较小,对 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统一收集后排放至排入苏州高铁新城 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一定的措施,工程投产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限值要求,确保 不会出现厂界噪声扰民现象;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进行合理处理处置;
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相城区内平 衡解决.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
5 号,项目用水水源为市政自来 水,使用量较小,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用电量较 小,当地电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量.
8 (4)苏州市相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特别管理措施(试行)相符性分 析(负面清单)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名录中规定的鼓励类或允许类的,或者项目 拟选地址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项目不得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①水环境方面 全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 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禁止审批向水体直接排放污染物的项目.阳澄湖准保护区(元和塘以东)禁止 建设化工、制药、洗毛、冶炼(含焦化)、炼油、化学品贮存和危险废物贮存、 处置、利用项目.阳澄湖二级保护区(阳澄湖体及沿岸纵深
1000 米的水域和陆 域、北河泾入湖口上溯
5000 米及沿岸纵深
500 米)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向水 体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目;
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和水上游乐、水 上餐饮等开发项目;
禁止新建、扩建向保护区内直接或者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 旅游度假、房地产开发和餐饮业项目;
禁止设置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 物品的码头、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库及堆栈;
禁止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 用项目;
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
望虞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太湖、阳澄湖重要保 护区、苏州荷塘月色省级湿地公园和漕湖、盛泽荡、鹅真荡重要湿地生态红线 内禁止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 目和开发活动.阳澄湖一级保护区(集中式供水取水口为中心、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