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2 |
该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2月9日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2018 年9月1日经复核.评价单位―山西德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 据专家技术审查、复核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修改补充.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于2017年4月18日由太谷县经济和商务粮食局 以(太经商粮[2017]72号)文件备案.选址位于太谷县阳邑乡 石象村西南220m.本次技改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生产车 间3000平方米,购买安装1t/h中频电炉3台,自动混砂线
1 条,射芯机
6 台,抛丸机
2 台,烘干箱
1 台等生产及相关配 套除尘设施,新增变压器容量600KVA,年产水泵壳体8000吨.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在严格落实《报 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专家技术审查、复核意见以 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实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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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有工程存在环境问题: 冲天炉环保设施和混砂、造型、砂处理、刷漆等工序不能 满足玛钢铸造行业提标升级改造要求;
出铁口未采取环保措 施、原料露天堆放,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大;
燃煤退火窑不符合 环保政策要求;
生活污水未建污水处理站;
产噪设备采取措施 有限,噪声较大;
危废暂存库未按规范要求建设. 按《太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钢铸造行业提标升 级深度治理整治方案的通知》(太政办发[2018]2号)要求进行提 标改造.
三、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 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晋环函[2010]136 号)和《山西省 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2号),加 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在提标升级整改过程中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 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批复指标范围以内,即:烟尘1.161吨/年,粉尘2.96吨/年.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 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 土,禁止现场搅拌.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 的雨水进入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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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 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 后方可进行.
4、建筑垃圾指定地点集中填埋. 营运期:
1、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车间设置有效的二次 除尘装置.
2、拆除原有冲天炉,中频电炉配套液压旋风式除尘炉盖+ 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拆除原有燃煤退火炉,新建电退火窑.
4、射芯机配套集气罩+布袋除尘+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装置,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15米.
5、建设全封闭原料库、输送工序.全自动浇注、冷却线配 套集尘罩+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装活性炭吸附置,全自 动混砂线、全自动砂处理线、落砂、转载、抛丸机等工序配套 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15米.